记者调查发现,超市里卖的都统称“杏仁”,而有加工企业坦言,原材料就是扁桃仁

超市里卖的杏仁大部分都是经过深加工的坚果食品

东南快报讯(记者吴静/文刘兴/图)据媒体报道,在中国市场十分畅销、价格不菲的干果“美国大杏仁”实际上根本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昨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在福州市场上,除了医院、药店有销售未经加工的杏仁外,在各大卖场流通的大部分都是经过深加工的坚果食品。

那么,在福州市场上的这些杏仁,是不是也像省外媒体称的实际上都是扁桃仁呢?

零售市场

包装上都说是“杏仁”

但个头、颜色有差别

昨日,记者在永辉、蓝天、沃尔玛等多家大型超市看到,在零食区坚果类产品中均有杏仁销售,“盐焗杏仁”、“奶油杏仁”、“带壳原味杏仁”……名字不一,但在这些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标注“来自美国的大杏仁”或“美国大杏仁”,而是统称“杏仁”,仅部分摆放在进口食品区的杏仁包装上有“美国大杏仁”字眼。只是,不同品牌的杏仁个头有大有小,且果肉颜色也有深、浅区别。

“都是杏仁,不是扁桃仁。至于大小和颜色的不同,是因为杏仁品种不一样。”在蓝天超市光禄坊店,销售员陈女士称,包装上标注杏仁,就不会是扁桃仁。这些产品都是知名企业的产品,均是经过有关部门监督生产的。至于产品原材料来自哪,只有咨询厂家才能得知。

在走访中,记者留意到,这些称为“杏仁”的产品,分散装和包装两类。其中,散装带壳杏仁零售价在30-40元/斤,不带壳则每斤贵10-15元。而包装的杏仁多数为不带壳产品,120g/包,售价在10-20元,也有部分250g装的。据各超市采购部负责人称,杏仁有润肺止咳的作用,是深受福州市民喜爱的坚果。坚果类产品中,就数杏仁最畅销。


加工企业

均称原材料来自美国加州

有的是杏仁有的是扁桃仁

目前福建有深加工杏仁的食品企业不少于10家,2/3在福州,剩下多数分布在莆田、泉州和必威体育app官网:。

“我们的原材料均是来自美国加州的杏仁。”福州福美达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许经理表示,美国杏仁分两类,NP仁和加美仁。公司目前采用的均为“加美仁”。“我们在生产的时候,是经过质监部门、海关部门相关检测的。”许经理表示,早在两三年前,就有消费者对公司杏仁产生质疑,认为是扁桃仁。随后,企业再次将产品送往质监部门检测,证实为美国杏仁。

而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企业深加工的原材料也均来自美国加州,但是,原材料并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据我们了解,目前全中国乃至全世界80%的杏仁都是来自美国加州。其中就有80%是扁桃仁。”该负责人表示,以前企业也有将扁桃仁标注在包装袋上,但消费者看到这个名称都不太“买账”,销量明显没有标“杏仁”的好。

“其实,不论是杏仁还是扁桃仁,这两种产品除了功能外,最后的终端产品口味上真没有什么区别。”该负责人称,这两种产品口味差不多,进口价格也差不多,只是扁桃仁在当地产量远远大于杏仁。

但是,莆田一食品企业负责人透露,多数企业都采用扁桃仁充当杏仁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杏仁在医学上有药用价值,价格自然高于什么作用都没有的扁桃仁。

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口头要求企业必须陆续将原材料不是“杏仁”的产品包装更改为“扁桃仁”或其他名称。对此,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也只是接到部门口头通知,因此,产品包装暂不进行更改,有待部门正式书面通知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对产品包装进行更改。”


专家看法

杏仁与扁桃仁仅功能上有区别加工过后功能都将被损害

福建省农林大学园艺学院陈发兴教授表示,杏仁与扁桃仁仅存在功能上区别,其长相、口味、颜色及个头都没有非常明显的区别。

“本来,杏仁是具有清肺止咳的作用。但是,从制作食品的角度来说,产品都经过大火翻炒或腌制或焗盐或奶油层层加工,这样不论是什么有效的原材料功能都将被损害。”陈发兴教授说,排除功能外,这两种产品口味非常相似,普通人是很难辨别出来的。

但是,“以上企业均称自己的原材料来自美国加州,这个情况在没有亲眼看到产品有关报关和质监手续的情况下,我对产品来源表示疑义。”陈发兴教授称,在中国新疆地区也有种植生产一个品种的杏仁,叫“巴旦木”。其长相、口味等与美国加州的杏仁极其相近,且产量不小。

“如果说目前国内市场的杏仁原材料均来自美国。那么,深加工后的零售价不可能如此便宜。初步统计,同等包装的产品,价格就至少要加一半以上。”陈发兴教授表示,自己国内产的杏仁已经足以满意国内市场需求,如果企业称是采购自美国,我看多数是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和从中稍加价格罢了。

“其实我们一直知道“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早在2004年我们就为此多方呼吁,但根本没引起重视。”李建军表示,直到现在,事态已愈发严重,“由于一个"杏仁"词汇的误用,致使我国杏仁行业在中国本土败给了美国扁桃仁。”“美国大杏仁”张冠李戴的盖子被掀开后,坚果协会也一直致力于将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更名,还消费者知情权,然而这却遭到了“美国大杏仁”进口商的竭力反对。(11月20日《京华时报》)

如果说造成“美国扁桃仁冒名杏仁售卖”的发生,还只是因历史翻译所发生的错误,那么对这一错误名称更名所遭进口商重重阻挠现实,无疑则成为观察“杏仁门”事件背后利益纠葛的又一个维度。表面来看,只有逐步打破行业暴利壁垒、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益,才能够最终解围国内炒货市场所存在的冒名售假乱象。不过,若行业暴利总是凌驾于法律的边缘,而监管部门也与行业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那在此盘根错节利益牵扯之下,更名受阻必然会成为其随之而来的最终结果。

应当看到,这样一个“劣币驱除良币”的杏仁市场,所反映出冒名售卖的现实,固然与行业协会的暴利垄断有莫大(博客,微博)的关联,但标准迟迟尚未出台的现实,也无不反映出这种暴利售卖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据报道来看,在我国销售的“美国大杏仁”中,90%以上的进口商都是商务部下属的土畜商会树坚果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而坚果协会所代表的则是国产杏仁的利益代言。在此不对等的利益格局和巨额利润的驱使之下,土畜商会树坚果行业协会自然不会轻易做出让步,只能以推脱的方式拒绝更名。

事实上,“美国大杏仁根本不是杏仁”的现实,只是点染出诸多消费品市场存在的一些名谓混用的乱象。值得警惕的是,越来越多的冒名售卖开始以这种“攀亲戚”的混淆方式出现。而无论是之前被媒体曝光的“北京家乐福等超市黑芸豆冒充高价黑豆被调查 ”事件,还是此前“部分家具厂用黑檀来混淆紫檀”的做法,都早已显示出:那种依靠混淆商品品名让消费者误导,从而作用整个消费市场的做法已经不再是孤例。而在此之外,违法成本过低,行业标准混乱,同时也是造成这样现象的发生的重要因素。

应当看到,既然短期内无法对“美国大杏仁”的名称有误进行必要的更名,但有关部门至少也应该让消费者了解到“美国大杏仁”冒名销售的真相。毕竟,这对于尽量纠正消费者误导购买抑或是挽回国内杏仁产业由兴转衰,也还是有些作用的,可遗憾的是,尽管自2010年1月,检验机构对真正的杏仁和“美国大杏仁”做了物理(理化)对比检测。鉴定和检测报告都表明,“美国大杏仁”的确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但囿于行业利益的维护,这一结果也并没有被广大消费者熟知,除了多年以来一些国产行业协会出于自身利益的呼吁之外,更名一事并未上升为政策层面,乃至于当前仍有不少人会把“美国大杏仁”当成是杏仁购买。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扁桃仁冒名入侵的现象,不仅和工商部门的有效监管有关,更也离不开海关等部门的强力介入。比如,在此之前,若在进口货物的时候就加大对其进行标准品名化规定,也势必可以阻止这种商品混入国内市场进行冒销售。与此同时,对于消费者来讲,如果能够有一些基本常识,重塑正确的消费理念等,显然不会造成美国扁桃仁冒名杏仁数十载的现实发生。所以说,扁桃仁冒名入侵

说到底,缺乏对当前一些商品品名进行全程监管和规范的态度,也就无法从根本上避免混用品名、冒名销售的现实。当然,规范商品的品名,不仅需要行业自律,同时也应当规避其中有关利益寻租的出现。若任由一些利益集团的从中阻挠,搁置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那这样的冒名欺诈现象终将无法被加以根治。

狗肉好吃没必要挂着羊头,扁桃仁好吃没必要扮成大杏仁。正本清源,最终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如果双方都能正视问题和不足,未可不能形成各领风骚的好局面。

“美国大杏仁”,让很多中国消费者觉得口味不错。尽管售价不菲,但仍然十分畅销。就这么吃了这些年,却突然被告知,我们吃的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而且二者的营养价值和药理功能也不同。

这下让中国消费者很纠结,当初到底是被“大杏仁”之名吸引而购食,还是因为这东西好吃而使自己养成购食的习惯?一些消费者认为,好吃就行,管它叫什么名!改成扁桃仁,还不是一样购买?何必为这名争来争去?

商场如战场,这事未必这么简单。虽然早有科学认定的事实,并且在2004年就有这方面的呼吁,但把“美国大杏仁”改回“美国扁桃仁”却至今困难重重。如果说过去的翻译错误乃事出无知、无心,那么发现错误后的回归正确,却面临进口商重重阻挠更名、标准制定屡遭变卦,其真正的原因则全在于杏仁身份能让它带来暴利。

几十年的误用杏仁之名,使其错名出现将错就错的效应,这种品牌的价值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一旦改回真名,就意味着品牌价值归零。这或许是它不愿意更名的一个客观原因。

然而,它毕竟是卖狗肉挂着羊头了,这个伤疤必须去正视去揭开。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客观上它欺骗了消费者,现在是必须把知情权还给消费者的时候了。另一方面,它错用杏仁之名,使国内杏仁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这种竞争究竟是不公平的,现在是到了把公平还给坚果市场的时候了。

显然,扁桃仁和大杏仁之间的恩怨业已数十年,到底是扁桃仁以大杏仁的名义,拓展了国内杏仁消费市场空间和潜力,还是扁桃仁扮成大杏仁挤压了国内杏仁的市场份额?双方之间的这笔账很难算得清。倒是有这样两个事实值得注意。一是,很多当初兴旺的杏仁企业在“大杏仁”来了之后走衰甚至倒闭。二是,国产杏仁企业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没有及时在挑战中转型崛起。

由此,对更名带来的损失,确有一个值得考量评估和补偿的问题。如何补偿才利于公平,也值得去考究。扁桃仁和杏仁的药用价值,也值得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但回到名正言顺的轨道上来,是大势。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药用价值会让国产杏仁独占一定市场,但如果它不能提升产品的口味和品质,不能拴住消费者的胃,那么,消费者还是会奔着口味和品质去。

狗肉好吃没必要挂着羊头,扁桃仁好吃没必要扮成大杏仁。一切正本清源,最终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如果双方都能正视问题和不足,未可不能形成各领风骚的好局面。

一次坚果行业标准的制定,无意中揭开了一个隐瞒中国消费者数十年的真相——这些年在中国市场十分畅销、售价不菲的干果“美国大杏仁”,因为上世纪70年代的误译,而在市场上广受欢迎,但它实际上与有润肺止咳平喘作用的杏仁攀不上任何关系,但其更名工作正受到百般阻挠。(11月20日《京华时报》)

有业内人士透露,美国扁桃仁的进口价远低于开心果、山核桃等进口坚果,但是经过向国内经销商批发、分装等环节进入零售市场后,打着“美国大杏仁”旗号的产品与开心果等产品的价格便基本相当,“其中的利润多数都被进口商赚走了”。这就不难理解为何进口商会百般阻挠更名工作了。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因此,在明知误译的情况下,就应该及时予以改正,而非将错就错、欲盖弥彰。毫无疑问,人为地阻挠更名工作,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

与“美国大杏仁”事件类似的,还有前几年的血燕事件。这些血燕被检验出亚硝酸盐最高超标350多倍,而其产品生产环节也不在中国,是进货商、经销商共同编织的谎言,让不少消费者上当。

针对屡屡出现的“食品谎言”,我们有必要寻根问底,还消费者一个明白。一方面,有关部门务必加强执法,揪出“食品谎言”利益链上的每一名犯罪分子,并将其绳之以法;另一方面,还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并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量安全有效。如此,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抚平民心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