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让红包飞”,激起一片喧腾。从京报调查结果看,对其持认同态度者居多,而异议也同样存在,多元看法本质上也是扰攘舆论场的投射:点赞者认为,它传递普惠善意,也能提振人心,就算数额有限,至少聊胜于无;质疑者觉得,“红包”终归是公帑支出,其使用也该更合理,如减免税费、主要针对低收入者发放等……

就此看,普发红包,无疑是看点与槽点并存。但也应看到,争议焦点在于其发放形式,而非其“惠民指向”。换言之,尽管三亚具体的补贴方式备受争议,但其内蕴的价值向度,即返利于民、多些道义关怀,仍值得推崇。对各地来说,是否要向三亚学发红包,倒在其次;重要的是将“惠民”意识嵌入到政策设计、施政理路中,让社会发展与反哺民生有机衔接,让制度性关怀与民众期许同频共振。

新京报评论员 佘宗明

部分内地居民逐渐也有了不眼红香港、澳门派发“利市”的理由。《中国青年报》报道,除三亚外,海南另一个省直管县也连续4年发“全民红包”。从2011年开始,陵水县每年向所有户籍人口发放物价补贴,发放力度比三亚还大。而早在2008年,东莞也曾向“困难及低保边缘人口”发红包,因为覆盖人群大,那次发红包也带有全民普惠的意味,如该市麻涌镇当时符合发放要求的人口达到户籍人口的83%。

我国尚未建立个人退税制度,向纳税人发放红包是一种调节税收与公民消费的方式。政府派钱的来源大都相似,发放红包的动机却各不相同。如三亚出于外地客炒高当地物价、房价的考虑;陵水作为曾经的国家级贫困县,为了让部分低收入群体享受到“改革的甜头”而发红包。无论地方政府出于什么动机发放红包,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没有拿到政府红包的内地大多数地区的居民,也不用太眼红。正如有网友指出,像北京那样长期巨额的公共交通财政补贴也是一种红包,不过是社会福利支出的方向不一样而已。在一些城市,暂时没有现金发放计划,但财政在公共项目上的补贴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发放红包多以政府专项资金的方式下发,缺乏相关刚性制度。这笔公共财政支出,也应当纳入包括听证在内的科学决策流程。今年政府收成好,多发一点红包,明年政府如果收成不好,就少发甚至不发了——这样的逻辑看上去似乎成立,却难逃财政支出随意化的嫌疑。

虽说红包也是一种社会福利,不过这项福利因为是直接发钱,而且覆盖人群较广,有必要科学设计发放方案并将之纳入法治轨道。比如澳门特区政府在派发红包前,得到了立法会法律授权和支持,其发红包“有法可依”。

另外,一些政府发红包,对象多以本地户籍人口为主。众所周知,户籍人口与纳税人口并非一个概念,在这些地方长期居住的非户籍人口一样尽到依法纳税义务,却享受不到红包,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既然发放红包是财政盈余后的一种反哺,那么红包发放对象就应当与纳税义务密切挂钩。是否发放红包,发放红包的多少,依据不应当只是户口本,而应根据公民在当地纳税时间来判断。

从政策实施的常态化考虑,红包政策不妨视为启动个人退税政策的试验。退税政策出台建立在税收申报没有漏洞的前提下,目前国内个人所得税征收依旧存在短板,贸然启动退税恐怕也显得仓促。不过,各地在发放红包时,不妨有意识地考虑借鉴发达国家的退税制度。

还富于民要理直气壮,就需要合理规范。政府把钱袋子里面的钱退出来,不是土豪散布千金,而是推动社会迈向更加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

据报道,广受舆论好评的三亚普发和均发红包,其基金一方面来自全年预算,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三公经费支出缩减后形成的节余。三亚当地一位负责人表示,在年初预算时预期到各个部门因为政策环境可能会减少对三公的支出,在安排时对部门支出有一个适量收缩,这样的安排才不会影响其他事务的财力保障。

政府红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利润性红包,二是调节性红包。利润性红包来源政府财政增收与财政减支后的盈余,一般采取普惠和均惠方式发放;调节性红包则来源于具体政策,一般采用特惠制的方式发放。澳门和香港政府发放的红包属于第一种,而三亚发放的则属第二种,属物价补贴,其政策依据为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财政基金发放物价补贴的政策。

三亚所发放的红包,并不改变作为调节性红包的性质。三亚的非就业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百万,这些流动人口也不是一般性地过境流动人口,而是至少会短期居住于三亚的游客。相对于三亚50多万常住人口,这百万流动的、非就业的消费型人口对当地食品类物价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这些物价压力会转移到与旅游业等产业并不密切的广大城镇与农村人口上。所以,从三亚的事实性人口构成角度上看,三亚政府把红包发放于常住人口和连续六个月参保的就业与灵活就业外来人口,性质上看,仍属于“特惠制”红包。

红包发放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筹集和预算红包基金。与第一类利润性红包不同,调节性红包的基金并不简单地出自于财政收支盈余,而是必须在保障其他正常支出的情况下,通过科学预算才能确定下来,调节性基金并非越多越好。我们并不清楚三亚从2010年起开始发放的物价补贴的预算情况,但至少了解到今年初预算执行时当地有意识地缩减三公支出的发放,把缩减部分充实到调节性基金上来,这一方面呼应了中央对节减三公经费的要求,另一方面把预算执行过程预见到可能支出减少,提前充实到调节性基金池里,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最适宜和最有担当的勤政。

谈论其他城市是否也应该效仿三亚向全民发红包,那是没有意义的类比,认为只要发红包就是好,也是一项认知性错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地方的情况并不一样,政府致力于改善与提供公共产品之时,何以为先及何以为重,均由具体城市的具体市情所决定。而对三亚这样拥有庞大流动和消费型人口的旅游城市而言,及时设立物价补贴制度就是一项最好的公共产品。三亚同时也创立了一项如何提前把有可能闲置的三公支出缩减部分用于最有效途径的先例,是值得任何一个地方政府借鉴和学习的好做法。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5月5日,记者从三亚市财政局获悉,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今天启动。据悉,本次补贴对象是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此次补贴约62万人,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需资金共22320万元。(人民网5月6日)

事实上,去年底,海南三亚也像此次一样为全市62万居民发放了每人200元共计1.2亿元的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再往前推,2013年上半年,海南全省也执行了类似的政策。应当说在物价尤其是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CPI)连续上涨,民众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民生举步维艰之时,这样的物价补贴发放,体现了政府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的人本情怀,值得高度肯定。

4月底,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海南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该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已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海南将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各市、县政府还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将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

也就是说,此次三亚积极制定方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是海南省启动发放物价补贴的一部分,无可质疑。但问题是,作为地方政府,三亚在执行上级此类政策时,却出现了明显的偏差。

首先,按照上级规定,此次物价补贴的发放群体为生活困难等特定群体。虽然按照海南省的要求,市、县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但不管是按照常识,还是海南省制定政策的本意,很明显这个“适当扩大的补贴范围”应该与上级规定的特定群体具有高度类似性或相关性,但无论如何不应该扩大到具有三户籍的所用居民。这样,三亚此次实施的普惠式物价补贴,一方面明显违背了国家和海南省明确的补贴对象,属于擅自扩大补贴范围;另一方面,就制定物价临时补贴的本意和社会现实讲,物价补贴是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政策,擅自扩大到全民,无疑将富人等群体也纳入进来,对穷困群体而言,这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公,有违补贴政策实施促使社会公平的原本意涵。如果硬说这样的政策有必要实施,那么事实依据是什么?

其次,按照上级规定,发放物价补贴依据的是当地连续三个月的物价上涨水平尤其是CPI的上涨水平。这样,三亚此次一次性发放今年前六个月的物价补贴,即便说前三个月月的CPI已经确定符合政策需要补贴,但5月、6月还没过,其最终的物价涨幅还没统计出来,并最终确定,凭何依据就断定当地CPI涨幅就一定超过3%,而且是连续三个月?但三亚此次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物价补贴,无疑就是认定了这样的涨幅。再退一步,当地确有这样明显潜在的CPI涨势,那么这些“先见之明”的事实依据又是什么呢?

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三亚没有相关方面有力、明确的解释或说明。

发放物价补贴,对民生固然是好事。但在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进一步强化的当下,即便是一项惠民政策,可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和动用巨额公共财政资金,其政策制定也应有依据,而且也应事先征求群众意见。退一步讲,即便没有事先征求群众意见,也应该发布执行政策时向社会做出说明和解释,尤其是与上级规定有明显出入时,更该如此。这不但牵扯一个地方政务公开力度问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问题,以及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花钱与否问题,更是一个执行政策后如何平衡和维护社会公平问题。

比起有限的一点物价补贴,一个透明、民主、法制、高效的政府,才是民众更急需、更大的实惠和福音。这么说,不是反对政府给民众合理发钱,也不是质疑当地政府惠民之心,而是希望三亚有关方面,能够给实施“普惠式物价补贴”一个合理的理由和解释。如此,才有可能把“普惠式物价补贴”这一好事做好、做彻底、做长久。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这两天火了。5月4日,网友“广西草民”在国内某知名论坛发帖称,今年春节,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拍板决定,给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100多万元补贴。该网友称,其为永福县一公务员,因对当地顶风发放补贴一事不满,遂在网络上将该事公开。

而据昨天北京青年报调查,黄永跃给干部们发的春节红包分为41000元和32000元两档,具体数字从何而来?“数字是我们县委书记按《易经》推算出来的!”一人拍板,100多万元补贴瞬间就发了出去,发给什么级别的干部,一言而决,发多少,没有标准,没有规范,一本易经说了算。这些荒唐而随意的细节背后,暴露出的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简直形同虚设。中央四风整顿和八项规定,矛头直指公务员滥发津贴补助,永福县财政局的大门口还挂着“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条幅,顶风做案,逆风飞扬的权力又是多么张狂。

财政毕竟不是县委书记的私人小金库,说发自己一摸兜就能随便发,那么这百万巨款从何而出?据举报人透露,此次发放百万春节补贴,永福县动用的是“国库股”的钱;而据说由于国库股的钱,一般没有人会去查,因此,没有人举报,上面就不会知道。所谓“国库股”,指的是国库资金。现在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部门拨付,在省级财政,通过国库处;在市级财政,通过国库科;在县级财政,通过国库股。国库股里的百万余元资金先是由县财政打入几家“单位账户”,随即逐一分发转到享有一定职务的正副县职本人的工资户上。这样二级跳之后,国库资金就轻松地被县委书记当红包分发完毕。堂堂国库,县委书记一句话就能任意搬动,这上面的监管监督的眼睛何以不能睁开,这里面的腐败空间该有多大?

表面上看,黄永跃发这笔钱是通过通知几位县委常委碰头开会的方式发放的。可实际上,这个会只有黄一个人的声音。尽管是县委书记,但是这一票也不能无限大,按理说这样的决策是需要常委会通过才行的,黄永跃把自己的权力做大了,恰恰也因为其他常委有意无意把自己的权力做小了。不是不知道这样做违规,可是就是没有人站出来反对。你一再放弃自己的权力,权力就会越变越小,慢慢变成一人独大的一言堂。当制约的权力萎缩之时,一些权力就会膨胀,就会大得能搬动国库,能践踏种种禁令和规定,肆意发钱。给自己发钱是如此,那么在其他事务的决策上,又何尝没有这种现象。多少拍脑袋的决策因为没有人质疑和反对,没有经过理性的交锋和辩驳,说出炉就出炉,事后去看,有的不科学,有的不合理,有的不合法,给国家带来损失,给民众造成烦恼和伤害。

黄书记顶风作案,发了这一百多万的红包,已经有纪委介入调查。真要追究起来,黄永跃是犯了大错,可永福县县委领导班子的其他几位,就没有责任了吗?他们自己掐灭了手中的权力之火,可并不意味着就能够轻易放下肩上的责任之杖。那权力,是人民给你的,不能任意做大,同样,也不能随便做小。

三亚市政府5月5日启动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三亚市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非三亚户籍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在发放之列。发钱,怎么着都是好事。如果全国各地的政府都能这样发钱,大家岂不乐哉。

然而在全球范围内,政府能给百姓发钱的例子并不多。因博彩业高税收而财政充裕的澳门政府经常这样干,香港也曾这样干过,但今年宣布取消了。内地偶尔有地方政府效仿,但像三亚这样从2010年就开始给市民发钱、并且逐步演变成制度性安排的城市,大概别无“分店”。

三亚如果财政盈余,用这样的“天女散花”博取全市民众开心,那么当地民众的感受,对于评价这一做法应当是最重要的。三亚如果民生问题解决得不错,除此之外还有余钱,为什么不找个“物价补贴”或别的什么名义,将人民的钱还给大家?如果三亚市政府正事不做,只会发钱,那么民众不是傻子。大家早晚会拿了钱也不买账,正所谓“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些用不着外部舆论指点。

中国各地的治理应当允许一些个性化表现,三亚发钱了,在舆论场上被叫得山响,出这样的风头未必就让三亚市政府很舒服。随着年复一年,官员也会换,发钱将慢慢变成沉重的惯例。三亚能否坚持做下去,坚持不了又如何收场,人们将乐得拭目以待。

有一点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那就是三亚的做法是个特例,中国其他城市并无对其做复制努力的必要性。中国各地财政非常充裕的城市并不多,有限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首先应当用到刀刃上。比如多补贴穷人,多为促进教育和医疗公平做投入,这些比“分掉”财政更具难度。所谓“给贪官花,不如平分给老百姓”,这属于互联网上的牢骚话。

导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的元素在增多,从世界范围的情况看,中国税收的规模前些年增长较快。如果有些地方财政压力小,应把减税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这对激活经济更管用。如今中国企业普遍感到难做,搞实业尤其盈利难,多培育一些有竞争力的企业,多创造较高收入的工作岗位,这对一个地方的长久福利,或许更有价值。

做任何事都往往有利有弊,全世界派发红包城市的多少,说明了这种方式普适性的程度。但是对它做好与不好的绝对价值判断,我们认为没必要。对三亚的做法,我们宁愿抱“存在就是合理”的态度,在这方面“民主”些没什么坏处。

当然我们要补上一句:一个城市官员的最终评分,是该城市在其任内综合竞争力是否提升,社会和谐的根基是否得到加固。它与派发红包有多少关系,大概因地因人群而异吧。▲(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5日,海南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预计三亚财政将以每月补贴60元的形式,在6个月内向62万符合条件的居民一次性补贴360元,发放补贴资金总数共计22320万元。

伴随着这条消息传遍大江南北,掌声和赞誉接踵而来。不少人表达了对三亚居民的羡慕,甚至用加入“三亚籍”的表述给这一地方政策点赞。三亚仿佛成了一面镜子,供人参考对照自己所在城市或地区的福利指数。

事实上,对于三亚市民来说,这并非福利,“红包”的说法不准确。鉴于滨海旅游城市的特殊性,这些年,三亚受到节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拉动、气候异常等因素的影响,食品价格持续上涨,高昂的居民消费支出长期压着当地民众喘不过气。在这一背景下,三亚政府决定了一项政策,即自2010年起开始向居民发放物价补贴,以缓解因物价上涨而增加的经济生活压力。

单就物价补贴来说,三亚算不上开历史先河。作为最早给市民派发补贴的城市,东莞曾于2008年对12万余低收入户籍人员发了逾1.2亿元“红包”。此后,南京、宁波也采用过类似举措。但三亚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将针对特定困难人群的补贴推及至全体居民,并且“居民”范畴不限于本地户籍。另外,相较于其他地区补贴的临时性,三亚的物价补贴已经持续了5年,不仅形成规律性发放,还在发放频次和数额上都略有增加。这些因素,某种程度上也让外界能够始终保持对三亚物价补贴的关注。

一边倒的如潮好评,一步步巩固着物价补贴的政策正确性。在大多数人看来,物价补贴是政府派发的大“红包”,发放行为是对地区所有人的回馈行为,和澳门、香港特区政府发放红包的行为性质相同,能够“持之以恒”的如是发放更难能可贵。

需要注意到,尽管表面上都是发钱,但三亚的“红包”和港澳的红包有着本质区别。三亚一次性拨发的款项,性质上属于物价补贴,只是在传播的过程中,发放补贴行为渐渐被描述为派发“红包”。对于信息传递和阅读,这或许没有太大问题,可一旦转化为定性理解,歧义很快就产生了。简单来说,物价补贴是在生活必需品价格过高的情况下,国家或地区因时因地地通过财政补贴,在减轻居民负担的同时意图调节价格,本质上,这是一种物价调控手段。而普遍的派发红包,则是一地或一国经济形势大好,通过现金发放回馈居民,让其“共享”发展果实。很明显,两者出现的背景,针对的问题大相径庭。

进一步而言,在我们为三亚派发“红包”喝彩的时候,其实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所谓“红包”本身指向了三亚的物价问题。反过来看,发放物价补贴是在试图解决问题。然而,这个方式解决或者缓和了问题没有呢?光是补贴年年发,物价年年涨,发放频次和数额上的渐进变化,足以说明这种调控手段的有限性。或许你可以说,如果不加以补贴,民众的生活会更为困窘,有发总比没发好,可也不排除一种假设,是不是正因为有了物价补贴,让政府误以为自己一直握紧着的调控稻草,失去了寻求其他解决途径的动力,从而进一步抬高了物价。虽然在这里我们并不能草率地得出定论,但这些深层问题应促使我们在三亚派发“红包”行为上,持以更为客观审慎的态度。

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共补贴约62万人,需发放补贴资金共22320万元。本次补贴对象是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人民网5月6日)

近年来,以红包形式发放物价补贴,已经不再是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境外城市的专利,东莞、杭州、宁波等地都曾效仿,虽形式不同但本质一样。具体到三亚,自2010年以来,该市已连续几年发放物价补贴,给居民发红包俨然已成为一种惯例。因为三亚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受节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拉动、气候异常等因素影响,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所以三亚一直坚持给居民发放政策红包。

与别处发红包仅限户籍人口不同,三亚发红包囊括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与此同时,三亚的红包也不是贫困户专享的低保补贴,而是所有人都能同等享受。虽然不过每月60元钱,但还是引来很多羡慕嫉妒恨。在很多人看来,“让红包飞”既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更是让全民分享发展成果的有效形式。地方政府口袋里有钱了,不是想办法突击花掉,也不是滥用于“三公消费”,而是给全体居民发红包,这值得喝彩。

当然,也有论者表示反对,其主要攻击点,无非就是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区分贫富,所有人都发一样的红包,光有形式公平哪有实质公平?既然是补贴政策,为什么不能针对性更强更有效率一些?此外,发红包在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是不是拿纳税人的钱来作秀和讨好居民?既然征税后又发红包,为什么不直接减税?花了不菲的征税成本,钱收上来后又一人发一个红包,其效率何在?更有甚者,公然宣称“直接发钱是政府无能的表现”。

国外发红包时,就要求“向国外学习”;如今,三亚让发红包成为惯例,又说这是“无能的表现”,我们可以这样双重标准吗?效率也好,公平也罢,都是相对意义上的;只要三亚人民对此表示欢迎,“让红包飞”就是符合民意的。而且,每人每月60元钱本身就不多,如果还要花费不菲的成本,去更有针对性地面向困难群体,其结果不一定是最佳的,而且可能出现冒领、占用等寻租腐败。

就像研究澳门发钱政策的学者所说的那样,直接派钱是最省成本的纾民困措施,派钱是最直接的还富于民。“让红包飞”更为节省成本,避免了腐败浪费,或许可以称之为效率;让非户籍常住人口也能同等享受红包,当然更可称之为公平。所以,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关键要看我们站在怎样的视角去评价——凡是政府做的事情,无论好坏,一律炮轰了再说,这谈不上客观公正。

无论是讲公平还是谈效率,相比屡见不鲜的挥霍浪费与贪污腐败,让取之于民的税收真正用之于民,保障民生服务民生,都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作为。我倒是乐见更多地方也能“让红包飞”——飞向公众的是红包,红包里面装的是责任,飞到公众心里的是暖意。

5月5日,三亚市启动了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此举引起褒贬不一。

【正方】 “让红包飞”体现普惠理念

近年来,向居民发红包,已非港澳等地的专利,东莞、杭州等城市都曾效仿。而在三亚,自2010年以来,就连续多年发放物价补贴。应看到,与别处限户籍不同,三亚发红包还囊括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口。这均享式补贴,让很多网民羡慕嫉妒恨。

从舆论反馈看,确实有人对此抱有异议,认为不区分贫富的发放方式,徒有形式公平,也缺乏“补助效率”。但实质上,效率也好,公平也罢,都是相对意义上的:只要“让红包飞”契合民意,又有何不可?更何况,若要甄别困难群体针对性发放补贴,也要花费成本,且容易滋生冒用寻租空间。

实质上,三亚坚持给居民发红包,也是CPI高企语境下的积极应对——三亚旅游旺季拉动等因素影响,CPI持续上涨,“让红包飞”既是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也是让全民分享发展成果的有效形式。

就像研究澳门发钱政策的学者萧志伟说的,直接派钱是最省成本的纾民困措施,派钱是最直接的还富于民。

说到底,地方政府口袋里有钱了,不是突击花掉,而是给居民发红包,保障民生,这体现的就是普惠理念。发红包也许不是最好的,但绝对不是坏的补助方式。

□止凡(会计师)


【反方】 全民派“红包”不如实打实减税

三亚以物价补贴方式消减CPI对居民的冲击,确实体现了善意初衷。但也要看到,以今日的物价水平来说,半年领到360元补贴,充其量只是“毛毛雨”,即使是对生活困难者它能派多少用场都存疑。当然,若要提高补贴额度,政府恐怕又力不从心。基于此,与其全民均派,不如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亚向居民发放物价补贴,是以物价高为由头。三亚物价为什么会高?有个不能忽视的因素是,当地在旅游业中名目繁多的税费的助推。

有资料显示,三亚市旅游业税费收入占到该市地方税总收入的70%左右。这不仅会对本地居民产生压力,对提高三亚对海内外游客的吸引力,也起到反向作用。就此而言,如果当地能把相关税费降下来,旅游消费价格的下降,也会推动整个三亚物价水平降低,减轻居民生活成本压力。

向全民派发“红包”的做法,的确容易刷“好评”。但站在非民粹视角上,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比起一刀切式发“红包”,更重要的是培育市场活力,让民众能稳定增收。要知道,眼下很多地方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困难,三亚是旅游城市,但实体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瓶颈,这成为当地居民就业、增收的掣肘。三亚如果能一马当先,大规模推进减税,那它释放的利好是长远的,其正的外部性也会比派红包更强。

退一步讲,全民发“红包”,还不如把资源用在提升保障层次上,针对性也更强。虽说保障与特定补助并不冲突,可在保障水平有限的情况下,侧重于夯实基础,也更能体现施政理性。

□周俊生(学者)

获悉,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今天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人民网三亚频道5月5日)

政府直接发放现金给公民,其实社会福利的一种方式,就如公司里的现金分红一样。如果政府在财政上储备丰腴、群众又面临通胀压力的情况下,直接发放现金也确实是一件“喜大普奔”之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缓解民怨的方法。同样直接发放现金补贴的还有澳门,澳门特区政府自2008年起直接向民众发钱,当时每名永久性居民发放5000元,非永久性居民发放3000元。2014年将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9000元,非永久居民5400元。

这些都是“看起来很美”的举措,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真的能够成为长久之策和值得推广之策却值得深入思考。

这样的做法是无论贫富都同等对待,在表面上感觉是一项十分公平的举措,但是要知道社会分配本身就不平均,有穷人有富人,这样看似公平的发放建立却在不公平的社会分配上,其实也是一种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有讨好公民敛收民意之嫌。

再者,由政府直接发放现金补贴公民仅仅是存在于三亚、澳门这样的小范围内,放眼到整个中国哪怕是一个大点的市和小点的省,这种做法就会显得没有什么借鉴意义了。

前面说到,政府直接发放现金给公民,其实社会福利的一种方式,但是我们的整个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中,它仅仅也只是一抹调味品,真正的社会保障是要保低,而不是普惠。直接发放现金补贴给公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是仔细想会发现这样的社会保障措施是否显得单薄无力,缺少一个统筹兼顾的分析阶段?它没有从如何提高公民收入、如何改善社会分配、如何合理调节物价等等方面考虑,从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仅是治标不治本。

5月5日,记者从三亚市财政局获悉,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今天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据悉,本次补贴对象是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5月6日《人民网》)

以物价补贴方式向全市户籍居民一次性发放360元的“红包”,这在全国城市还算首例,而且这次发放几乎没有条件限制,只要属于三亚户籍居民,不分男女老幼、富贵贫穷人人有份。虽然钱不多,与香港、澳门及某些富裕国家的“红包”重量没法相比,甚至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红包”,对于一些收入高的家庭或是个人更是微不足道,但其中的“含金量”还是让人感触颇多。

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政府向全民派发的红包不仅年年有,所派发的数量在内地人看来也相当可观。每次,笔者从媒体上看到特区政府派发红包的消息,不免感到“羡慕嫉妒恨”。但想归想,尽管城市财政收入连年增长,但家底终归不像港澳地区那样厚实。内地需要投入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的城市很多,有限的财政收入捉襟见肘。不少地方表面上看似“不差钱”,某些开销也是大手笔,但实际上却是在打肿脸充胖子,甚至是“借债”度日。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向群众“发红包”,其发放的对象也往往是困难及特殊情况家庭,要实现不分贫富人人有份,似乎还遥不可及。

另外,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贫困地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县市,生产总值甚至不及富裕地区的一个乡镇,还需要吃国家的“救济”。如果富裕地区向户籍居民派发红包,或是大家相互攀比,势必让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是贫困地区群众感到有落差。且不说影响社会稳定,户籍的含金量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势必会进一步扩大。

而且,不分贫富人人有份派发红包,地方政府是挣足了“面子”,但百姓群众未必就人人领情。无论是每人360元,还是3600元,高收入家庭却并不在意,一般家庭在对这些“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感到惊喜之外,恐怕也会质疑政府“好钱没有用在刀刃上”。显而易见,政府派发红包是好事,但同样也会派发出很多矛盾。

三亚市政府给全市每位户籍居民发放360元物价补贴,严格意义上并不能不算是“红包”。实际上,一些地方老百姓和政府之间存在“裂痕”,百姓对政府缺乏信任,稍有不慎就引发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追根寻源,还是政府对百姓缺乏温暖,不但很多惠民政策落实执行有偏差,催生了不公甚至反感。群众个体遇到的问题、矛盾,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很好的解决,而群众普遍遇到的诸如物价、房价上涨等共同问题,政府要么假装看不见,要么相互推诿,正是因为对群众的疾苦、问题、矛盾等不闻不问,高高在上,才导致群众只看到政府的冷脸见不着任何温馨。

因此,“讨好群众”恰恰是我们很多地方政府的“短板”,政府就应当在各种制度政策及行政行为中,事无巨细,处处想着群众,为着群众,做到尽可能的“讨好”群众,越是“讨好”群众的基层政府,在百姓群众的心目中形象越是高大和厚重,越是得到群众的理解,政府为群众哪怕力所能及送上一元钱红包,其“含金量”也价值万金。

5月5日,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62万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而且,三亚市长表示,今年全年每人将获得920元的补贴,除了此次发放的360元之外,年前已经下发200元,下半年还将发放360元。

三亚为何要给居民派发“红包”呢?据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发放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居民收入增长比较慢,而三亚作为旅游城市,物价又比较高,居民生活受到一些影响。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一日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物价向来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虽然增速放缓,但物价持续上涨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形势下,三亚拿出财政资金对居民生活进行真金白银的补贴,其发红包之举赢得点赞声和艳羡声一片就不难想象了。

钱虽不多,体现出的却是当地政府解民生之困,让全体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拳拳爱民之心。而且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不仅户籍居民有权享受这项福利,只要在2013年11月到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也包括在内。

最近几年,诸如新加坡、我国香港、澳门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曾经给民众发过“红包”。中国内地城市也并非没有发红包的先例,但多数城市只是向少数特定人群发放,比如特困户或是老人,像三亚这样,向全体居民普发红包的情况比较少见。政府有能力发红包,说明经济保持稳定增长,财政有盈余,这是好事。但是,钱怎么发才合理,才更符合公众期待,确实值得细细考量。

澳门特区政府从2008年开始向居民派红包,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红包也逐年增多。同样,香港特区政府2011年也曾向全体居民每人派发6000港元,却引起极大的争议,不得不中止派钱政策。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虽然特区政府有充裕的财政能力,但“钱应该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事实上,物价补贴的发放到底应该是全民雨水均沾,体现绝对的公平,还是应该雪中送炭,让更需要的人多受益,不仅是澳门、香港地区正在探索解决的问题,也是一直以来困惑中国内地许多城市的问题。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各个地方的钱袋子日渐充裕,如何把这些取之于民的钱用好,当是对各地政府民生为本施政理念的极大考验。

说到红包怎么发才合理,无独有偶,今天关于“红包”还有一则新闻。5月4日,网友“广西草民”在国内某知名论坛发帖称,今年春节,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拍板决定,给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100多万元“红包”。目前上级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许多地方政府给民众发红包,难在怎么发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而如果网友举报属实,永福县官员给自己发红包显然不妥,因为根本无须考虑公众意见,发放数额居然更是参照易经算出来的。虽是一正一反两个典型,但红包背后的道理却是一样的。

红包不是凭空掉下来的,政府的财政收入,一分一厘皆来自于纳税人。公共财政支出,要花得有章可循,科学有度,理应征询民意,纳入财政预算,交由当地人大审议通过,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支出。这样一来,政府红包究竟该派多少钱?应该采用什么方式,是全民发放更合理,还是向个别困难群体发放更好?除了直接发放现金,可不可以探索出减免税收等多种形式?可以更广泛地征求社会民意,再加上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公开,以及事后对红包发放效果的评估机制,才能确保红包发放最大限度反映民意、惠民利民,也才能保证“红包”不成为官员自肥的小金库。事实上,三亚的“红包”发放5年来,已从政府临时性补贴措施,发展成财政预算的制度性安排;而由县委书记一人说了算的财政支出,却有贪腐之嫌,正是这一道理的正反例证。

【三亚发放物价补贴,其最大价值在于政府资金用到了该用的群体上。其最大隐忧,在于难以对不合理物价上涨因素进行调节。】

5月5日,三亚市宣布向62万城乡居民发上半年物价补贴,每人360元。此前,三亚已连续发了几年“红包”,发放范围不仅限于当地户籍的城乡居民,还涵盖了补贴期限内连续6个月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地户籍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当地官员称,此次物价补贴的部分资金来自“反四风”节约的财政资金。

众多网友为三亚发放物价补贴之举“点赞”,甚至表示“羡慕嫉妒”,这是自然的。尽管各地均有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但像三亚这样从政府临时性补救措施发展成财政制度性安排的仍属罕见。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为三亚做出贡献的所有群体,将“反四风”节约的财政资金用作补贴,也体现了公共财政取之于民、尽量用之于民的基本逻辑,在让公共财政更具平等性的同时,也在突破户籍管理思维上做了有益尝试。这对于人口流动日趋频繁的其他城市,如何拉平新移民和老居民的社会权利待遇,也有借鉴意义。

目前,在管理和使用公共财政、让一个城市体现出应有的开放性方面,不少地区仍然存在管理思路的盲区。公共财政涵盖面不够,对不同户籍纳税人的权利平等性重视不够,已经越来越成为显性的社会问题,并影响了不少城市的气质和发展空间。就此而言,对三亚的物价补贴思路,点多少赞都不过分。

但是,如果从物价补贴的本来功能看,已有作为的三亚,还可以更有作为。物价补贴具有强烈的民生性,这正是其广受称赞的原因所在。不过,物价补贴也有可能产生扭曲价格体系的副作用。比如,三亚物价腾贵,当地人和到访游客都有切身感受。而且,物价高的原因不难知晓:既有三亚的地理位置、旅游城市的特性等客观因素,也有中间加价环节过多、哄抬物价现象屡禁不止等因素的诱导。如果不对物价高的构成机制进行分析,尽量通过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剔除物价中的人为泡沫,那么物价补贴就无益于抑制不合理物价形成因素的继续滋长,对居民的补贴,也等于部分补贴了不合理的加价环节。

此外,在发展成财政的制度性安排以后,物价补贴就成为政府的常规性支出,对政府财政形成常规性考验。这与中国香港、澳门向居民发红包的性质不尽相同。港澳发红包的资金,来自政府财政盈余,以及政府作为当地纳税人财产的托管人,实现理财增值后返还全体居民。而三亚的物价补贴,并非这种红包,这也就对其未来能否长期支付提出了挑战。

三亚发放物价补贴,其最大价值在于政府资金用到了该用的群体上。其最大隐忧,在于难以对不合理物价上涨因素进行调节。用对了钱的同时,在市场管理上也用对劲,那么发放补贴的正向意义将比现在体现得更加完整。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近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共约补贴62万人,需发放补贴资金共22320万元。据悉,本次补贴对象是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近年来,以红包形式发放物价补贴,已经不再是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境外城市的专利,东莞、杭州、宁波等城市都曾效仿,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一样。具体到三亚,自2010年以来,三亚已经连续多年发放物价补贴。换句话说,给居民发红包在三亚俨然已成一种惯例。因为三亚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受节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拉动、气候异常等因素影响,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所以三亚一直坚持给居民发放政策红包。

与别处发红包仅限户籍人口不同,三亚发红包囊括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与此同时,三亚的红包也不是贫困户专享的低保补贴,而是所有人都能同等享受。虽然不过每月60元钱,但还是引来了很多的羡慕嫉妒恨。在很多人看来,“让红包飞”既是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更是让全民分享发展成果的有效形式。地方政府口袋里有钱了,不是想办法突击花掉,也不是滥用于三公消费,而是给全体居民发红包,于是好评如潮。

当然,也有声音对此表示反对,主要的攻击点总结起来就是效率与公平:不区分贫富,所有人都发一样的红包,光有形式公平哪有实质公平?既然是补贴政策,为什么不能针对性更强、更有效率一些?此外,发红包在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是不是拿纳税人的钱来作秀讨好居民?既然征税后又发红包,为什么不直接减税呢?花了不菲的征税成本,钱收上来后又一人发一个红包,效率何在?更有甚者,公然宣称“直接发钱是政府无能的表现”。

国外发红包的时候,就要求“向国外学习”;如今,三亚让发红包成为惯例,又说这是“无能的表现”,我们可以有这样的双重标准吗?效率也好,公平也罢,都是相对意义上的,只要三亚人民对此表示欢迎,“让红包飞”就是符合民意的。而且,每人每月60元钱本身就不多,如果还要花费不菲的成本去更有针对性地面向困难群体,结果不一定是最佳的,但是冒领、占用等寻租腐败现象肯定少不了。

就像研究澳门发钱政策的学者所言,直接派钱是最省成本的纾民困措施,派钱是最直接的还富于民。“让红包飞”更为节省成本,避免了腐败浪费,也许可以称之为效率;让非户籍常住人口也能同等享受红包,当然更可称之为公平。所以,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关键要看我们站在怎样的角度,以怎样的眼光和心态去做出评价——凡是政府做的事情,无论好坏,一律炮轰了再说,谈不上客观公正。

无论是讲公平还是谈效率,相比屡见不鲜的挥霍浪费与贪污腐败,让取之于民的税收真正用之于民,保障民生、服务民生,都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作为。我们倒是乐见更多地方也能“让红包飞”——飞向公众的是红包,红包里面装的是责任,飞到公众心里的是暖意。

止凡(湖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