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车改的最核心内容就是果断取消数量最多、浪费最大、影响面最广的“一般公务用车”。中国公车分为三类:省部级及以上的专车,从厅级到科员都可以坐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特种技术专用车等。把“一般公务用车”管住,中国公车就治理成功了。

因此,“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阻力来自不同政府层级的“用车一族”。我想现在要化解这种阻力已经有社会基础了,这就是一年前开始实行的“八项规定”和此次治乱法律——《反浪费条例》。要用好条例这个武器,另外各级纪委要改变对公车的监管方式,从监督公车私用,转变为监督“借车私用”。说实话,现在的轿车价格越来越低,官员买车并不是难事。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不影响公务出行,一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二是公务人员对公务出行有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权,三是单位或者个人出行,还可以选择租车付费的方式。笔者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中央委员,一年一度到北京参加全会,一般是不接站,但是可以向会议报销的士费,最后可以集中送站,每次可送三人,有规模效益,这些送人的车就是北汽或者是首汽的,从外观来看,与公车无异。市场能做的事就让市场来做,这是三中全会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一种表现。杭州车改中还有一个公车服务中心,这次在中央车改方案中已经跨越了。

现在对交通补贴还没有更详细的信息,但是仅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来看,就知道不会太高。一是“适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工资水平来定。二是“公务交通”,也就是说“私务交通”是不能补贴的。过去有的地方官员觉得发的车补不够用,是因为他把公事私事算在一起了。

发不发车补是一个关键点,发,老百姓有意见,不发,干部有意见,所以最好的均衡点就是“适度发放”,各方都大体可以摆平。在职的公务员获得一定的交通补贴,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些补贴的钱来自于原来被大量浪费的公车私用。

下一步将是国务院规定中央部委的车补数额,各省在国务院的大体框架下制定、公布车补数额。很明显,东中西部同级别的官员可能不会有一致的车补。

公车改革须建立一套新的官员车辆监督体系,要增加官员私车的登记制度。如果你较长的时间内开的不是你自己登记的那部车,纪委就要过问你新开的车是从哪里来的?新车的车主是谁?这很容易从车管所的数据库中获得,从而来评定这位官员是否有受贿的行为。拿了车贴,又找与己有关的人员要车,就是违反《条例》的大问题。我想不是写一个检讨这么简单吧?因此,官员的车辆跟踪制度,是一个配套措施。除此之外就是社会是要有足够的租车公司,如果偏僻县城可能没有这种公司,可以采用政府办公车服务中心的方式予以过渡。一旦有民营企业愿意接手,就可以转交。

(作者是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收紧“三公经费”的口子,并将相关规定“党内法制”化。其中明确规定,公车改革的方向是社会化、市场化,除副省级以上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在各地探索十余年之久的公车改革,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最终解决方案”,而且是一个公务人员可能不高兴但老百姓肯定举双手赞成的解决方案。

一说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马上有专家预言公车改革将每年减少财政支出1000亿元,节约效果可以说是大大的。经济账当然要算,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政治意义要远大于其“经济效益”。这种政治意义就是,消除公务人员中普遍存在的特权思想,改变一些领导干部的骄横心态,纠正公仆与国家主人之间关系的错位,彻底扭转领导干部道德标榜与道德实践脱节的被动局面,使党和政府重新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级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作用,但由于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公权力能够支配的各种资源越来越多,一些领导干部开始自利自肥。坐车要坐高级轿车,喝酒要喝茅台、五粮液,办公楼越建越豪华。特权变成一种事实,特权事实又催生出一套特权思想和一种特权心态,做人民公仆讲待遇,履行职责谈条件,把人民置于一种尴尬境地。

取消公车,当然有经济上的好处。据一位长期观察公车问题的专家分析,目前每辆公车平均费用每年在15万元到20万元之间。取消公车,改发交通补贴,每年可节省经费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约5万元到7万元之间。如果全国公车以200万辆计,取消全部一般公务用车,每年可节约支出约1000亿元。

虽然是用数据说话,但相关数据都只是推测或估算,在方法和结论上并不严谨。全国公车到底是多少?每辆公车年均“消费”几何?虽然近两年国务院多数部委已公开“三公”预决算情况,其中也涉及公车保有量、新购置量和运行费用,但还是叫人有些雾里看花。至于全国的公车消费情况,我们更是不得而知,很可能有关部门也没个谱,现在来算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节约账,也是空对空。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其最大价值在于政治方面,这比其“经济效益”实在得多,也好理解得多。现在有些公务人员骄奢颟顸,目中无人,特别是在老百姓面前架子端得大大的,有时候又露出一副泼皮无赖的嘴脸。正如网络视频近日所曝光的,吉林省白城市一干部对要求他管事的民众叫嚷:“我就管这事的,我就不管,怎么着?有能力上中央告去!”这种官架子来自某些领导干部的优越感,而优越感来自公车、豪华办公楼等特权现实。

历史地讲,官员行使公权力需要一定的权威,以获取行政对象的主动服从。在封建时代,官员通过官服官轿、仪仗、官衙来显示官威,压服老百姓。在现代政治生活中,公务人员是人民公仆,通过公共服务赢得人民的认同与配合。但现在很多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在民众面前缺乏号召力,于是试图以公车、豪华办公楼来构建权威性。事实证明,这是掌权者追求权威性的歧途。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将把公务人员打回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原形。在地方层面,公务人员与其他第三产业从业者并无太大区别,公务人员与民众之间就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清理完特权意识,公务人员面对的就是自己作为公共服务从业者的现实。基于这一现实,公务人员必须调整好心态,怀着一颗谦卑的心,用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的尊重。

公车改革改了近二十年,“车轮上的浪费”依旧是“三公经费”中的大头。在严格限制公车使用、提高公车使用成本的背景下,改变公车泛滥的现实,既是必需的以身作则,也是公众的迫切愿望。“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给停滞不前的公车改革挂上了挡,只待踩油门加速前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依然保留了省部级以上的官员专车,这和自1994年《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以来的相关文件一脉相承,同时也是地方性车改的普遍做法,让车改更具可行性。出于公共服务的需要,《条例》还保留了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除去这两类车辆,其他一切皆在取消之列,一般意义上的公车即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堪称“革了公车的命”。

在相当程度上,《条例》中涉及公车改革的内容,与之前备受关注的杭州车改方案很相似。根据杭州车改的经验,“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必然会成为最受关注的内容。《条例》规定“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这一条应该得到严格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像一些地方此前的车改一样,虽然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却增加了动辄几倍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公车补贴,让车改变成了一种变相福利。对此,显然需要有专门的细致规定来严格约束。

各地进行车改时,公车补贴一般是按级别来发放,这其实并不合理。决定公车补贴多寡,应根据部门和岗位的性质,如果基层岗位用车明显比领导岗位更多,则基层公务员的公车补贴就应多于领导。此外,公车补贴应该禁止货币化发放,规定公务出行卡不得提现,只能用于乘坐公交车、打的、加油等交通事务支出;而且,非工作时间应禁止刷卡,特殊情况先自掏腰包,作出充分说明后再报销。一定级别以上官员,公务出行卡每月使用的详细记录,应在固定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一步。我们期待公车改革能被严格落实,而不至于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车改革必须能给纳税人真正省钱,而不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公车补贴所花的钱反而更多——是否减少“三公经费”,是评价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公车改革之难,从来不是难在具体的改革方式与途径,而是难在改革建立在“确保既得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之下。不能省钱的公车改革是伪改革,真正的公车改革必须让既得利益者“伤筋动骨”。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简称“条例”),其中关于公车改革的内容,备受瞩目。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改20年,为杜绝“车轮腐败”,地方各出奇招,此番中央层面发力,力度堪称巨大。其中谈及推进公车社会化、市场化,可谓切中肯綮,不仅契合“政府不养车”的公众期待,也符合国际惯例。

目前,我国各地究竟养了多少公车,花了多少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今年4月有个报道,称全国公车数量超过400万辆,每年消费超过4000亿元,但仅三分之一用于公务活动。而在韩国首都首尔市,公车数量只有4辆;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仅30辆车与政府有“工作关系”,其中多数为政府租用的社会车辆。各方对比,便知道我国的公车浪费有多严重。

条例的出台,显示了中央治理浪费的坚定决心。但是要想实现政策预定的目标,仍然需要防止地方强大的“对策”阻碍政策执行力。迄今为止,为了应对“反公车浪费”的中央精神和公众呼声,各地出台了很多举措,其中包括发放车补、贴车标等。虽然其中很多举措看起来科学有效,但是人们发现实施之后,并没省多少钱。

以车补为例,杭州按公务员级别,最高每月补贴2600元;而温州最高则达到了3100元。事实上,如果使用公车的话,多数公务人员每个月并不需要花费那么多钱。取消了公车,却没有达到节约的目的,甚至可能更浪费,车补当然难免被质疑为公务员“额外的福利”。杭州2009年实施车改后,虽然声称公车消费下降了三成,但由于此前的公车消费数据并未公开,公众无从监督,上级有关部门也未进行审计,因此可信度不高。

无论车改方式有多少,其核心目标只有一个,便是省钱,这也是条例出台的宗旨。条例提出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我认为应慎之又慎。因为一方面,公务员上下班完全可以像普通民众一样开私家车或自掏腰包,并不必发车补。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公务员都有外出公干的需要,即使有,也不妨借鉴必威体育app官网:市最近推出的举措,规定三公里范围内骑自行车解决。更关键的是,推进公车社会化、市场化后,非高级公务员需外出公干,可以租赁社会车辆。

政府通过招标的形式购买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不仅有助于公款节约,而且可搞活社会经济,推动汽车服务业的发展。这其实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当然,公车社会化也意味着“公车私用”可能更隐蔽,有待监管机制的升级。

总之,此番车改中的一些重大举措,可圈可点。但要达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目标,不仅需要政策执行不走偏,而且有必要对各地各级政府车改后的经费进行审计,车辆的日常支出是否合理,究竟省了多少钱。同时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更广泛、更有效的监督。

据新华社电 记者24日从湖南省岳阳市纪委获悉,岳阳市在给4000多辆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给所有公车张贴统一标识,便于群众监督。(来源:人民网)

据悉,11月,岳阳市全市公务用车张贴“岳阳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完成,全市4000多辆公车将全体“带标”上路,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俗话说“唯一不变的就是不断的改变”。所有的事物都在不断的变化,政府管理也理当如此。岳阳市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公车“带标”上路,正是体现了政府部门正想方设法的推进规范化管理。

这一举措毋庸置疑是值得肯定的。给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张贴统一标识、注意事项和监督举报电话,一方面,这将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起到很好的规范约束作用,让部分企图滥用公务车辆的“小心思”有所畏惧而收敛起来;另一方面,“带标”上路和明确的监督举报电话,会让普通大众产生“权力曝露在阳光下”的感觉,这样更容易得到大众的认可,在让广大民众能够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约束公车滥用行为的同时,也为政府引得了一定的公信力。

当然,管住了车,更要管住人。车是死的,人是活的,公务车辆可以贴上标签,人却无法贴任何上标签,毕竟,没有任何贪污者、违法者会在自己的脑门上写上“坏人”二字。因此,无论是规范公务用车,还是加强节日期间公款消费,这些举措归根到底都是规范人的行为。要想真正的管理好、规范好干部队伍的行为,还是需要制度的约束,只有形成规范化的制度管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的规范化,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真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力。

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月26日 《新京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最抓人眼球的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消费公帑最多的公车消费,也该到以车改之名来一次刮骨疗伤。然而公务用车摊子实在是太大了,已经有尾大不掉之势。而一般公务用车都是基层单位,所以从《条例》到落实,会不会有“国务院好遥远”的尴尬?

“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看起来似乎干净利落了,但是从中国转型期的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看,这恐怕能成为一个“以公转私”的潜在重灾区。很难想象权力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中不会长袖善舞。那些超标超配的公务车,即便是在县里的单位都是高端大气的一个钢铁团队。如果要拍卖处理,谁能保证这些人不会利用近水楼台的优势,来进行公车拍卖“半卖半送”的低端伎俩。

另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里面有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级),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一般科员)的差别。为何基层办事人员要比领导干部差距那么多,在现实中到处跑腿的群体,反而更多的是他们吧?同时,在非体制的人来看,这会不会是一种变相的加工资?虽然,车补是打倒IC卡中,但是笔者就亲眼在论坛上看到有人变卖这种公车补贴IC卡,90元的补贴贱卖70元。此外,公务员上班有交通补贴,那其他行业的人上班就得自掏腰包,不是说观察者们刻薄,而是这种最起码的差异化就让人感觉到不公平。

《条例》是延续中央“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之思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使得“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更有政府和市场改革双重效应。但在叫好的时候,我们要提个醒,要防止东方不亮西方亮,警惕政府权力部门变相向企业或者特殊关系户调用车辆,也许这里面不乏愿打愿挨者。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前,这样现象就已经相当有市场,要是条例施行之后,官员依然无法割舍“屁股上的享受”,从而用旁门左道的方式来逃避追责,恐怕就是政策被异化落空的产物。

有媒体曾算过温州车改的经济账。车改前,公车费用为133万元;车改后,发放的车贴总额为162万元,这意味着车改后将比车改前每年多支出近30万元。这种尴尬的数据体现,恐怕并非为民减负的福音。我们要防止既得利益者越改越好的荒唐现象,首先就要保证各项好政策好条例在落实到基层的时候,不会被念歪跑偏。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月26日,新华网报道)

早在1994年,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就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现下很多地方不仅地市级官员配有专车,而且县处级甚至科级干部也有固定用车。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公车治理理解成仅在公车上贴标识做秀有之;以公车货币化改革代替公车治理,幻想一劳永逸釜底抽薪有之。观其治理成果,均收效甚微。

党中央国务院再次重申公车治理,并明确提出了普通公务用车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办法。笔者以为,在执行中应严格予以落实,避免几种情况出现,莫让公务交通补贴变相成为领导干部福利。

首先是要避免,不该用、不常用的决策官员照旧有专车使用,手里拿着交通补贴,屁股座着公务用车;其次是要避免,没有领到交通补贴的,需用的办事官员反而没车用,而要自已掏腰包办公务,打击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寒了普通干部的心;再次是要避免不提供公务用车,不发放交通补贴就不办事、办不了事的现象发生。

公车改革,响亮地喊了很多年。随着八项规定的出台,党中央、国务院《条例》的亮相,特别是特权车辆公车私用行为的网络负面新闻曝光,已引起了群众的密切关注。治理公车私用,绝对是民众翘首以盼的。但规定落实才是绝对关键,千万莫让补贴成福利,花民众的纳税钱破坏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

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省部级以上官员专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月25日,新京报)

据分析,全国公车至少在200万辆以上,绝大多数都是一般公务用车。公车消费如今成了“三公消费”的重头戏。每年公车的购置费和运行费是公务接待费的数倍。之所以有如此庞大的开销,是因为存在公车使用不合理,管理混乱,公车私用等问题。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车问题不是一日之间产生的,但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家和有些地方政府也针对这个问题采取过一些措施,部分市县也实行了公车改革试点,包括给公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给公车张贴统一标志等,防止公车被滥用。但从整体上来看,使用公车所带来费用却仍呈上升趋势。

此次,国家出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公车改革政策,是适时的,也是必要的。相信这一举措将很大程度上地遏制公车消费,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但此项改革能否“一刀切”地执行到所有的基层部门呢?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形复杂的国家。除了设在城市里的政府机构部门以外,还有更多的基层机构分散乡镇上,特别是一些离城区较远的乡镇和山区乡镇。此次公车改革主张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但是,乡镇不比城市,没有像城市一样发达完善的交通系统,不能做到村村通公交,而有些事情又必须到村上、到队上、到农民家中处理。如果这次公车改革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执行开来,这些乡镇政府和机构之间,特别是在村与村之间较为分散的乡镇中,就会难以找到适合的交通工具。那么,如果取消了这些交通不便的乡镇机关机构的公车,干部在下乡执行公务的时候,会不会产生不便,会不会因为这种不便,而对工作产生懈怠和不作为?这应该是我们考虑的问题。

在交通没有城市便捷的乡村,大家出行近的靠走路,远的骑摩托。如果基层干部要到村上执行公务,而又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该如何到达呢?是走上几个小时的路,还是坐没有营运资格的“黑摩的”呢?有些偏远乡镇恐怕连“黑摩的”都没。难道用公务交通补助购买摩托车吗?那买摩托车的资金又由谁来付?如果这笔钱又要由国家买单,那这又算不算另一种新式的公车?

所以,笔者认为公车改革不能简单的“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一些调整。既不能让公车成为领导的专车和私家车,也不能因为取消公车而影响到正常的公务办理。

日前,必威体育app官网:市海沧区实施新制度,全面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今后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新华网,11月25日)

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完全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回应了公众关切,好处多多。比如,能够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助于节省政府开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干群关系;还可以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践行节能环保的新生活理念,有益于出行者的身心健康……其中任何一条好处,都值得我们为这项新制度点个“赞”。

新制度好是好,不过能否走得通、走得顺、走得远,咱们还得“走着瞧”。

一是要看配套措施是否“跟进”有力。每一项新制度推行开来,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都会产生新的问题。该区在城区自行车道的建设、公务自行车的购置和管理等就是为解决好一些现实问题。不过,“物”的问题好解决,“人”的问题更需面对。比如,怎么防止有人不愿骑自行车或步行而不愿出行,导致影响公务?怎么防止有人借骑车或步行,在外“磨洋工”、办私活?骑车人遇到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如此等等,需要制度设计者认真调研,拿出配套举措堵住“漏洞”,应对“意外”。

二是要看领导会否让新制度中途“夭折”。一方面,因为新制度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新问题,甚至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或者有人非议等等,诸多因素可能让制度制定者烦不胜烦,以致主动停止“新政”。另一方面,该区换了新的领导后,会不会不明不白地废止原任领导开创的新制度,而另起炉灶,建立自己的“新政”?这样的事情我们见得多,所以这会儿咱还得边走边看。

三是要看好制度能否“复制”推广。近距离公务出行改用自行车,确实是一项有生命力的好制度。海沧区顺利实施后,必威体育app官网:市其他区能否借鉴甚至“移植”过来?其他城市能否也启动本地的公务活动“绿色”出行的新政?我们乐见此等新政“遍地开花“,祖国大地一片“绿”。

制度革新,需以完善齐备的配套措施、持之以恒的狠抓落实以保证其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处理得好,就能成为长久造福于民的“善政”;处理不好,就会成为“烂尾工程”,化作众人的笑料。而这些,特别需要各级领导以巨大的智慧和勇气去谋划、去推动、去实施。

湖南省岳阳市纪委获悉,岳阳市在给4000多辆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给所有公车张贴统一标识,便于群众监督。(11月25日,《新京报》)

公车本来就是服务大众的一种交通工具,如今,却模糊成了服务政府的定义,还衍生出这样那样的特权现象。“屁股底下一座楼”,这是群众对公车的形象比喻。据财政部2011年初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而到现在为止,公车私用、超编配备公车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是顶层设计者给民众的基本承诺。围绕这个支撑点,公车庞大消费也成了众矢之的。其实民众对于公车作为庞大的食利群体已颇有怨言,这也产生了像广州欧伯样的民间公车监督员;同时作为政府部门也积极回应,比如,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就曾亲自上街查抓违停公车。

一个交通工具几乎成了全民运动的讨伐点,这是社会处于转型期中的讽刺写照。按理来说,公车私用最起码应是“打枪的不要”般的低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种法不责众的嚣张。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就更成了权力狂奔的重灾区。还衍生出,到了目的地“领导下车走,公车打圈跑”的反监督行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公车缺乏明显标识。毕竟,隔靴搔痒式的教育,罚酒三杯式的惩戒,反倒笃定了公车私用者的信心。

北京一名小学生建议给公车挂上红色的车牌,童言无忌,道出了简单的道理——我们完全可以从公车的外观上入手,对其进行肉眼甄别。这次岳阳市能够用贴公务车标识的办法,也算是进了“一小步”。然而,看到新闻中报道的这些公车标识,让人感觉其尺寸相当“委婉”!不管贴在哪里,都很难产生抓人眼球的效应,尤其是在车辆飞驰而过的情况下。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像出租车一样,在车门打上醒目的标记,而且标识打的越多越好。公车私用泛滥成灾的原因,就是官员图个气派。只有在外观上把公车“设计”成公车的样子,才能断了这“图气派”的念想,同时能给予广大群众更多监督举报的权力和途径,这才算是打蛇打到了七寸。

打痛这些手伸过长者,让这些浪费公帑之人付出大的代价,才是杜绝公车私用的最根本要义。而把公车标识再贴大贴多些,也是让这些人的脸皮变薄的无奈之举。

要更好地贯彻《条例》要求,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制定改革细则,并对那些可能存在的问题严加防范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问题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明确提出,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条例》刚刚公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表述,就迅速成为舆论热点。这充分说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改革举措,总体上符合近年来公众对公车改革的期待。从韩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以及我国部分城市的改革试点成效来看,最大限度减少公车保有量的做法,也确实顺应了公车改革的大方向。

不过,超标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属于政府治理过程中多年累积的顽疾,这样的改革工作恐怕难以一蹴而就。一些习惯于将公车当作身份和权力象征的政府官员,以及一些从公务用车经费中饱尝甜头的政府部门,对相关改革举措很可能会带有抵触情绪。正因如此,要想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的要求,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制定出推动公车改革的细则,并对那些可能存在的问题严加防范。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要明确何为“一般公务用车”。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一般公务用车”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常说的“公车”除一般公务车之外,还有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如今《条例》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应防范有些公务用车披着其他“马甲”继续浪费公帑。

其次,要防止一些地方官员向企业“借车”,自我提高用车待遇。几个月前,陕西省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被爆超标使用豪华越野车,但当地纪委经调查后证实,该越野车系原城管局局长鲁保国任职期间借用下属企业的车辆。这种腐败方式相对隐蔽,但对领导干部的侵蚀作用不容小觑。更值得警惕的是,地方官员与企业交从过密,还可能给官商勾结、权力寻租埋下隐患,这股歪风必须刹住。

其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发放交通补贴的补偿性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规范。目前很多地方都是以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推进公车改革,与此类似的做法在国外也有,但要防范交通补贴成为领导干部“变相福利”的不良倾向。比如,在温州市此前公布的公车改革方案中,按照职务和工作量不同,从科员到正处级干部可获补贴300元到3100元不等。有些交通补贴标准过高,就容易招致公众的质疑。

除此之外,任何公车改革举措要想有效推进,都必须创造条件完善监督。监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监督,比如在车上安装GPS定位仪或北斗导航仪,随时记录行车线路,可以发现公车是否在办公事;另一种是给公车涂上醒目外观,一些地方已经实行,中纪委最近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案时也表示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以公众监督为主,内部监督为辅,公车改革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会经历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有些领导干部难免会稍感不适,这是完全正常的。但真正有智慧的领导干部应认识到,即使削减了使用公车的“福利”,他们的日常工作其实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从长远考虑,“车轮上的腐败”如今已经成为影响官员形象的负资产,领导干部们如果能转变心态,以实际行动配合和推动公车改革,或许也是对自我形象的一种积极救赎。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切准了民众脉搏,切合了实际需要,堪称一次历史性破冰之举。

中央用党内法规的方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的就是释放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日前印发的这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社会公众关注强烈的三公消费等问题作出了全面规范。其中更引人注目的是,这部条例对公车改革提出了明确方向。

条例指出,公车改革的方向就是社会化、市场化。显然,这与此前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货币化等价值取向有明显不同。这表明,中央找到了一条公车改革的现实路径。

在引起各方争议的公车之中,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公车显然不在议论范围,因其必须与必要,反对的人不多。但其他类型的公车,争议的人不少。原因就在于,很多与职务级别等相对应的公车配备,不仅造成大量的浪费,而且带来很多公车私用、揩公家油、财政支出不堪重负等恶果。

一边是,养一辆公车的庞大支出,从司机的工资开支,到一年换40个轮胎式的腐败,令人心痛。另一边是,一些地方试行货币化改革,虽然能够有效降低财政支出,但其月补贴甚高的现实,被群众指为权力自肥,同时也仍然难以消除公车照坐的格局。但公众对二者都不选,就在于不能因为开支如此庞大,就退而求其次。对一切不合理的制度、规定、现象,首先要正本清源,承认合理的,反对一切不合理的。

在相当意义上说,此次公车改革的方向确立,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心理认同。中央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而对于普通公务出行,则主张实行社会化提供,同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表明,不合理的公务用车,中央将不允许存在,取消之;对合理的公务用车,则会提高效率,由社会提供,同时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由市场来调节。

同样一次公务出行,用公车的综合成本,可能是用私家车或乘用出租车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一点交通补贴,很自然地完成了公务活动的市场化承载,从总体上大大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因而,这次改革的意义就在于,契合了社会心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减少个人占公家便宜,同时又很好地发挥了社会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公车货币化改革屡陷困局,就在于倾向性认定,货币化后的支出低于公务用车支出就是成功,显然这是走错了方向。在这个意义上,中央此次作出规定,切准了民众脉搏,切合了实际需要,堪称一次破冰之举。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在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即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干部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退休后不配备专车。

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条例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中国的公车改革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这一条消息,我和大家一样,期待已久。

此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提到“不准违规配备公车”。在“三公”经费中,最高最难管的就是公车经费,公车经费占到“三公”的60%以上,如果加上司机的经费的话,还要高出一头。在过去的十天,很多人一直在期待反浪费条例有没有车改的内容,显然,已公布的反浪费条例内容可谓不负众望。

本次车改主要亮点如下: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在市场经济之下,到底还有没有必要一个单位养一个车队,包括车辆与司机,这里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市场能做的事完全可以交给市场去做。这就是“市场决定性作用”。如果有公务员站出来反对,就是在留恋可以自由地“公车私用”的日子。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里有很丰富的含义。联系到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的“不准违规配备公车”,我觉得是在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即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干部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退休后不配备专车,安徽已经再次启动这项工作。在公车中,除了专车就是一般公务用车,而一般公务用车是取消。随后就是公车拍卖、聘用司机不再续聘、有编制的司机转岗等问题。当然,公车拍卖之前要评估。同时,会“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除了特殊用途的车之外,其中有“机要通信”的提法,我估计一个单位可能有一两部车会被保留下来。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这是最关键的一句话。单位不养车队,社会上有的是提供者。预计,在市内以及需要出市区要用到车辆时,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提供,办公室只要准备一笔钱即可。租车公司会和定点饭店一样有个名单。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适度”二字已经说明车补会有的,但是不会很高,估计会低于杭州的水平(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2600元。)。但是,要注意的是这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公务员所有的交通补贴,办私事不在其中。而且也只是市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出差依然可以报销。

总体上说,该方案综合各地的车改方案,又超越了各地的方案,保持了公车制度的一致性与严肃性。与我的车改实践也十分的接近——“自购私车,一月补助1200元,出差实报实销。”希望车改在节约800亿到1000亿之外,还能够重树政府的形象。

□叶青(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