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城市郑州,社区的卫生服务人员仍在按照指标要求寻找更多的精神病人。“目前我们登记的病人才12个,”郑州市丰产路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黄琳琳说,“按照要求,应该完成的指标是71个。”从去年10月开始,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

在习惯于行政命令的政府行为中,人们对“指标”一词并不陌生,可有谁听说过重症精神病排查也有硬性“指标”?为了确保指标落实,并体现“公平公正”与“齐心协力”的精神,人们分解指标的通常做法就是“一刀切”的摊派。而缺乏实事求是精神的“指标+摊派”,正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的典型表现。“每千人中至少找到2位重性精神病患者”就是此类货色。

据郑州市卫生局负责宣传的人士介绍,2‰的指标是根据原卫生部2012年7月6日印发的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精神制定的,而该《方案》规定,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 .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3、2分。据此,人们不能不诘问,“检出率”是不是就等于实际的“发生率?套用这种“检出率”要求摊派具体的排查“指标”是否科学?在笔者看来,其中“想当然”的长官意志显而易见。

应该说,在精神疾病已成为国人关注的社会隐忧背景下,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预防、排查和诊治无可厚非,但这种排查和统计应当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底线,而且其目的应该是出于对患者和社会的高度负责,而并非为了完成某个既定指标的“凑数”。也就是说,要确保排查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切实做到有一是一、不枉不漏。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病排查压根就不能有具体的病例“指标”。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完不成重症精神病排查指标将被扣分和督导的语境下,各个社区势必要使出浑身解数千方百计地寻找“病人”,于是夸大病情或无中生有的“被精神病”情况或不可避免。而现实情况是,重症精神病统计指标已经成为一些社区年内“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其实,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不难看出摊派精神病指标的不切实际和有悖科学,但缘何此举会延续一年之久。究竟是指标制定者扣分与督导的权力使然,还是基层执行者缺乏仗义执言的勇气与胆略。应该说,不具科学性的精神病指标与按人头“一刀切”摊派的“懒政”叠加,构成了此举疑似“精神病”的官僚主义病态。由此看来,要有效预防和诊治医学上的精神病,还需先治愈决策层“瞎指挥”和执行者“乱摊派”等行政“精神病”。

“摊派精神病指标”引起关注,但更值得关注的是重症精神病人的筛查。目前来看,多部门信息互通、启动责任倒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都是亟须做的。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病日。这一天,郑州回应沸沸扬扬的“精神病指标摊派”一事,称提出的是指导性指标而非强制性任务。不过舆论的关注,不能止步于此。借此事,有必要对重症精神病人的筛查与救治的窘境,给予更多关注。

重症精神病人,属于精神病患者中的最弱势人群,其中的很多人还存在暴力倾向,时刻危害公众安全。有关研究表明,中国的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但现实中,这些重症精神病人只有一部分被登记在册,更多的患者则处于隐蔽或无有效管理的状态。

对于重症精神病人的排查,一些地方十年前就开始启动,公安部对此曾专门下发通知。但实际执行情况,却难令人如意,例如,新疆重症精神病患者超过20万人,可被筛查出,处于有效管理下的只有8000人。广州重症精神病患者有7万多人,但获登记的只有5万多人。许多时候,重症精神病人只有在发生暴力伤害,付出血的代价后,才会被发现,如去年光山校园伤人案就是一个典型。

重症精神病人的排查如此,救治同样如此。重症精神病治疗费用高,周期长,作为家庭往往难以承受,这就需要国家力量的积极介入。可是,目前精神病治疗,从资金到人员、设备,都处于严重匮乏的状态。在不少地方,早已试点成功了重症精神病人救治项目,但由于缺乏资金,难以更大范围推广。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10万人仅有11张精神病床,远低于世界43.6张的平均水平;每10万人仅有1.47个精神医生,而世界平均水平是3.98个。

所以,此次郑州对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操作中暴露出存在方法不当,但其中体现出的积极应对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被曝光的“摊派指标”做法应否定,但同时,重症精神病的筛查不能因此受影响而停摆,而应拿出创新的办法来推动。

从郑州的经验看,单靠卫生部门一家,根本难以完成筛查工作,在此方面,需要卫生、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同来推动。与此同时,应建立重症精神病人漏查的责任倒查制度,即,当重症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发生后,应启动责任倒查,对于疏于重症精神病筛查管理的地方相关部门及其官员,进行事后问责。

在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上,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精神卫生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具体数额应该是多少,却没有明确的标准,这就导致许多地方随意压缩精神病救治经费的情况。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出台精神病,尤其是重症精神病救治经费的财政拨款标准。这个标准,可依据地方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重症精神病患者比例等多个方面。同时,应将精神病床数和精神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如此,自然能倒逼地方官员去积极支持精神病患者的筛查和救治。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个比例据说已经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认为面临上级的扣分督导。(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在“武疯子”随意伤人的年代,如果精神病人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收治,不仅对精神病人不利,也会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7月6日印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 .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3、2分。平心而论,郑州市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个比例要求并不高。但是笔者注意到,按指标摊派精神病人的做法在网上引来板砖一片。

卫生部门下达精神病人指标的本意是调动基层发现、收治精神病人的积极性,避免精神病人流落社会,危害公共安全,但是盲目下达精神病人指标,则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从全国范围来讲,原卫生部下达的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病人的比例或许比较合适。问题是,精神病人并非按每个社区单元平均分布的,精神病人还存在异地流动的情况。精神病还有轻度、重度之分,相关部门将精神病人指标量化到每一个基层社区,让那些精神病人数量较少的社区如何是好?据郑州市丰产路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该社区应该完成的指标是71个,而他们找到的精神病人只有12个,距离71人的目标差距很大。这不是逼着基层造假,让正常人“被精神病”吗?笔者这样说并非空穴来风,据报道介绍,在有的社区,就出现了把一些轻度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凑数的情况。即便卫生部门不硬性收治轻度精神病人与“被精神病人”,把人家的姓名、住址、电话、家庭成员等信息都填报上去,一旦信息泄露,将会给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正常人也可能会闹出精神病。

而对于一些精神病人较多的社区,他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完成任务。如果他们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完成精神病人筛查发现任务以后,不再“发现”新的精神病人,对本该收治的精神病人不闻不问,造成社会危害,怎么办?

因此,我的观点是,精神病人确实需要登记在册,及时予以治疗,但是筛查、收治精神病人的原则应该是尊重事实、依法办事,该收治的一个不能少;不该收治的,家属有监护能力的,一个也不能多。相关部门只有注意政策的严密性、科学性,打破指标依赖,才能避免摊派精神病人之类“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从去年10月开始,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按理,精神病在医学上有科学的界定,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有没有精神病人,有多少精神病人都是客观数据,如果没有,强行摊派指标就是逼人造假,如果有很多,完成指标也并不意味着工作没有遗漏。郑州市卫生局却通过红头文件却明文限定了2‰的指标,显然不妥。

然而,俗话讲得好,“要想知道,打个颠倒”。假设郑州市卫生局不下达这个量化指标又会怎样?排查精神病人当然不是什么好差事,面对着众多病人及家属可能的误解和排斥,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而另一方面,面对着主宰着自己职业生涯和饭碗的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工作要求,郑州市卫生局的排查精神病人工作在分解落实到辖区基层单位后,完全可能面临这样的反馈——下级部门一纸汇报,或坚称本辖区内没有精神病人,或上报数字完全小于实际值。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被一纸汇报化解于无形,如何是好?

如何避免这样的尴尬?郑州市卫生局权衡利益之后,索性来了个按区域人口数量定硬指标。可以想见,出台这个文件之际,市卫生局相关人等未必不明白下派精神病人指标的做法实属荒唐。但与其把最终工作没有成果的尴尬留给自己,还不如来个看上去不讲理的办法。从这层意义上讲,郑州市卫生局摊派精神病人指标虽然看上去蛮不讲理,实际上也事出有因。

据悉,为了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9月初,郑州市卫生系统又加大了以量化指标为参照的各种考核。相关调查证实,对部分社区来说,重性精神病的统计指标成为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无庸置疑,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监管对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意义重大,全国各地都将重性精神病的管理治疗纳入基层疾控体系,但赶鸭子上架般生硬的操作方式也可能导致它背离了政策的初衷。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地方卫生部门严格落实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没有错,但在贯彻的具体工作中,是否应该充分考虑患者、家属以及工作人员的感受,在具体排查活动实施之前,进行必要的宣传解释,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最大限度地寻求居民们的认同与支持呢?

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该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督导和扣分。为此,有些社区通过义诊或、突击筛查,来征集线索。(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筛查精神病患,竟搞“指标摊派”,委实令人大跌眼镜。据了解,该筛查行动,并非临时起意,而是“686”全国精神疾病救助康复工程的一部分。它意在编织覆盖面广的治疗管理体系,强化对精神疾病的防控救治。

鉴于精神病患的“双重境遇”——多存在自知力缺陷、心理障碍,还会因家境困窘、受歧视等而生存维艰;同时,他们也是“定时炸弹”,尤其是重症病患,难以自控,或有暴力伤害倾向。因此,排查精神病患,建构防治网,发挥“社区康复”效用,很有必要。

着眼于治理末梢的基层,多方联动,主动排查、救济精神病患,而非任其自流,颇具善意;可筛查之时,还层层下发指标,并据此考核,却陷入了“量化窠臼”,太过僵化,也缺乏科学性。

中国疾控中心2009年曾发布数据称,我国重度精神病患人数已超1600万。在此语境下,“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型精神病患”,兴许是低于实际比例。而摊派此指标,意图或在于,将排查任务诉诸“数目字”安排,以增强执行力。

可问题是,精神病发病率,统计依据是全国范围内的普查,而精神病患并非“均匀分布”,存在区域差异。不同社区的重性精神病患占比不一样,一刀切式地立指标,未免有失偏颇。可以想见,在硬性指标的压力下,某些社区难免会被“卡死”,不得不“凑人数”,这或助长“被发病”“被重症”的乱象。

对精神病患“逢病必治”,固然重要,但它不该成“没病找病”,而应是在缜密排查的基础上,发现一例治一例。若社区的重性精神病发病率超过2‰,那就算完成了“指标”,也未必没遗漏;而有的社区,确实一个重症精神病患都没,总不能让其做“无米之炊”,“变戏法”变出几个来。

督促社区定期随访或逐户排查,挺好,可迷信“指标”,却忽略了社区的“地情差异”,易让筛查变得教条化、形式化。更何况,对精神病患而言,量化指标下的治疗,未必就奏效。他们更需要的,是针对具体病情的公共服务供给,是对症的救助治疗。

精神病指标摊派,委实不合理,它指向的,是“泛指标化”的误区。在当下,“泛指标化”已蔚然成风,从善款募捐到行政收费等,指标摊派现象很是严重。为理清政府与社区的职责权限,河北省民政厅还曾规定,基层政府不得向社区硬性摊派任务。

说到底,精神病患筛查,要的是“无遗漏防治”,而非人数“多多益善”。“有病推定”下的指标摊派,抖露了“泛指标化”之弊,也难免激起一摊口水。

从去年10月开始,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两个重性精神病患者。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任务会面临上级的督导。(10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这个看起来荒诞的指标,不仅旁观者一头雾水,就连实施登记的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也颇有怨言。何以如此?因为它不是站在客观实际的根基上,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所以,即便是将“重性精神病的管理治疗纳入基层疾控体系”这样的好事,也难收到好的效果,反而会招致反感。

追根溯源,郑州要求1000人中找出两个重性精神病患者,是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下发的。“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7月6日印发的《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制定这个评估方案是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 2015年)》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份考核评估方案规定的考评标准其中之一规定,按照20 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分、3分、2分。”

尽管这个评估方案中最后委婉地加上了一句,“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可其量化的检出率指标的科学性在实施中被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质疑——“文件上定的发病比例太高了。”林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琳琳说。我相信,哪个患者的检出率也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但作为一个指导全国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评估方案,其检出率指标是怎样得来的呢?其科学性何在?是否充分考虑到地域的差异?现实的复杂性,岂是用几个简单的数字指标评估得了的?

在工作实践中,指标化、数据量化工作任务,确实让一些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起来,也易于考核。只是,这背后若脱离了实际,便免不了逼人搞数据造假来应付考核。我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是如此,还有诸多对基层的数据考核亦是如此。从上到下的考核,请莫只看数字,要有更为科学的考评办法,要看群众的反响,要真正倾听民意,听群众说话。

眼下,全国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清理不必要的评比与考核很有必要,同时更呼唤实事求是的精神。实事求是是工作作风,更应该成为社会的品质。

郁樗(江西 职员)

摊派“精神病指标”,调动人力资源强行干预患者生活,不仅没有依法办事,更是与法律精神和规定背道而驰。

据报道,在河南郑州,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这一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被扣分和督导,这让不少基层医务人员感到压力山大。摊派“精神病指标”,更让公众感到错愕。

本来,关爱精神病患者,为了医治和防止引发社会问题,预先掌握相关信息,以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其初衷不乏善意。但在实施过程中,却由于“指标考核”这一错误做法,把好经念歪了、好事办坏了,个中症结,值得深思。

首先,“一刀切”的量化指标,严重脱离社会现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绝不可能按照人口2‰平均分布,具体数字是多少,得通过扎实调查、科学诊断、客观统计来确定,而不能拍脑袋、想当然。凭一纸文件说多少就多少,到处都是一个标准衡量,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更重要的是,硬性指标产生的考核压力,传导到医务人员身上,带来种种执行问题,侵害了患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郑州,按照2‰的标准,许多社区根本完不成筛查任务。为了凑人数过关,一些医务人员不惜将没病的查成有病,将轻度的说成是重度的。为了完成“精神病指标”,竟然硬生生逼出了“被精神病”的悖谬结果,这必然给公民权益带来伤害。

根据新的《精神卫生法》,患者自愿、患者权利至上等原则体现于各个条款,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郑州的卫生部门通过行政方式,摊派“精神病指标”,调动人力资源强行干预患者生活,不仅没有依法办事,更是与法律精神和规定背道而驰。

按文件不按法律,权力盖过了权利,说明在一些管理者意识深处,法治观念依然匮乏,管制思维依然顽固。不清除这些观念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就会陷入“要数不要人”的歧途。

取消“精神病指标”固然容易,但如何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显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破解。从更大层面看,全国各地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纳入基层疾控体系,需要有效对接和充分融入,为患者编织充满尊重、理解、关爱的权益网络。这不只是郑州一地的乱象,也不仅仅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难题,而是一个牵涉面甚广的社会课题。相关报道见今天A21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陆文江

据报道,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系统的资料显示,金水区在上级分配的指标基础上,对下辖的各个社区按照人口数进行了分配。

政府部门精确统计精神病患者数量,某种程度上是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从积极方面来说,有助于推动辖区重视精神病防治工作,但在方法上缺少科学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较之平均数,必然呈现出高低各异的分布情况,如果采取“一刀切”式的指标摊派,在考核高压和利益考量下,人数不够的地方必然弄虚作假、瞒报数据,结果是很多人“被精神病”,岂不荒唐?

事实上,指标式分配、行政式强制、分解式摊派,是一些地方行政管理中的弊病。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上级下发指标给下一级,然后逐级分解。通过层级传导压力,分解责任,能够催生较高的行政效率,但弊端也很明显,不顾各地实际情况的盲目摊派,有可能导致行政乱作为。在行政管理日益科学化的今天,如何避免粗放式的一刀切,让管理更精细,考验着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

一项本来静悄悄推进的筛查,突然间被暴露在舆论里,引起轩然大波。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开始,在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两个重性精神病。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

这一筛查的初衷,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此举属于全国精神疾病救助康复工程(简称“686”工程)的一部分。救助康复,指向的当然应该是人。但在偶然曝出冰山一角的这个“郑州故事”里,满眼都是“指标”,难见到“人”影——摊派所指向的,很难说是一个个需要救助的具体的人,而只是刚性、抽象的“管理”而已。

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荒唐:医护人员明知“其实他这个病,也不能算是重性精神病”,“但是为了凑人数,我们还是将他写上了”。活生生的人屈从于冷冰冰的指标。

年轻的“片医”时小琴负责的辖区超过3万人,她只登记了20来个重性精神病患者,这显然与指标任务相差太远。而她更大的困惑在于,这次筛查的意义何在。“有的家属每次都问我们,登记了能有啥救助?”她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更无力承诺什么。

摊派指标时显得有动力、有气魄、有办法,实施救助时却缺乏细致的规划、精密的安排、韧性的推进。此前媒体披露的一组数据很能印证像时小琴这样的基层医护人员的无力感:据估算,我国有重性精神病患者1600万人,其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目前我国共有两万名精神科医生和20万张床位,但要满足的,是大约160万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在有着大约16万精神病人的北京,由市残联主管的可对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托管的机构只有3家……

那些处境艰难的精神病人及其痛苦不堪的家属,或许找不到医院的床位,或许寻不着值得托付的康复机构,他们最需要的不是被录进指标,而是实实在在的救助。

事实上,当指标成为上摊派下、下应付上的“游戏”时,当越来越多的精力被用来维持这种怪诞的“戏局”时,人的被边缘化,也就成为必然。

不仅在精神疾病管理领域,指标的“异化”及相伴的人的被边缘化,我们在城市清理流动人口时也见过,在重大工程移民时也见过,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更见过——这个社会为所谓指标管理付出的代价,不算小了。

郑州的量化指标寻找精神病人的做法,某种程度上异化成了凑人数的统计游戏。类似的量化指标,在官方的工作中并不少见,罚款指标、破案指标、计生指标、捐助指标、死人火化指标……

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郑州市金水区卫生系统内部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在郑州市指标分配下去后,金水区在上级分配的1742人的排查指标基础上,对下辖的各个社区按照人口数进行了分配。合计要求39个社区完成2023人的排查任务。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居民小区。(10月9日新华社)

类似的做法上海去年就早有苗头。2012年9月份上海颁布的《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规定,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这些行为异常人员将成为上海市社区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的线索。相比而言,郑州市的做法就更胜一筹了,直接摊派规定了精神病人数目。也即是,一个小区有多少疑似精神病人,是由小区的总体人数来决定的,只需要做一下简单的乘法计算,便可以得出该小区的实际精神病人。荒谬程度,可见一斑。

网友对于这场寻找精神病人的行动,担忧主要在于被精神病人的风险。暂时看来,这种顾虑实则有些跑偏,据文中介绍,精神病家属问社区工作人员,登记了能有啥救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则坦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更无力承诺什么。因此看上去,更像是一场层层摊派的统计任务,实际作用如何暂不明了。当然也不能排除风险的存在,目前这些摊派的统计数据,日后可能就会成为处置的依据。

按理来说,对疑似精神病患者做入户调查,据此形成权威科学的统计数据,这对患者来说是好事,有了相应的对接医疗安排;对相关卫生工作而言,也有不可小觑的指导借鉴意义。须知,今年以来,各地就发生了多起精神病病人伤人事件,统计患者数据也是降低、控制风险的一种手段。但郑州的量化指标寻找精神病人的做法,某种程度上却异化成了凑人数的统计游戏。

类似的量化指标,在官方的工作中并不少见,罚款指标、破案指标、计生指标、捐助指标、死人火化指标……各种雷人的指标层出不穷,而这往往又导致各种乱执法乱违法,死人火化指标催生出了“尸体倒卖”,破案指标间接导致冤假错案,精神病指标又形成了为人诟病的“被精神病”现象。数据统计者疲于奔命,有时不得不闭门造车,于是又造成数据注水,可信度大打折扣。

机械式摊派指标必然导致,下面的执行者凭着想当然的态度去统计去调查,罔顾现实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现实问题与统计数据两张皮,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要想统计出科学合理的数据为工作做参考,类似摊派精神病指标式的“行政病”该先治。

□詹万承(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