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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动极重污染天应急方案,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28日晚间,交管局发布了“停驶措施”启动指令,经过第一天的监控,共有875辆公务车违反停驶规定出行。(来源:1月31日新京报)

雾霾频频造访北京,引起北京民众的“空气焦虑”。驱霾紧迫,人人有责。中青报说“雾霾里没有人能袖手旁观”,面对这场“霾灾”,“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少”都应该积极行动起,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当中,“公家人”尤其该首当其责,成为“抗霾”先锋、“阻霾”骨干。

可北京的这875辆公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然违规“顶霾”上路,不帮忙不说,还人为给“抗霾”行动“添堵”,这种风气不可助长、不能姑息。

为了一已之便、个人之私,一些“公车”居然敢与“抗霾”事业为敌,给“阻霾”行动设“碍”,原因何在?

这种顶风违规的行为,不外乎披着公权马甲滥权,仗着特权外衣护体,坐的是公车、烧的是公油、干的是公差,谁敢抓拍查违?骨子里充斥着特权思想,血液里流淌着权贵意识,一付“官痞”嘴脸、满车“恶少”气息。殊不知,“抗霾”事业是公益事业,“阻霾”行动是公众行动,持有“佛挡杀佛”的尚方宝剑,拿下千百辆违规的公车更不在话下。

公车违规“顶霾”上路,不能拿驾驶员来“顶包”,也不应只用通报撕“面子”,而应彻查背后的公权“癌变”倾向,根治车轮下的作风败坏。

如果说食品事故,给人们进行化学知识普及的话,那么这段时间的雾霾天气,则给人们进行了气象知识普及,特别是让人们认识了“霾”这个字。央视节目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表示,大气污染比非典可怕得多,谁都跑不掉。

钟南山所说的“大气污染比非典可怕”,应该包含着两层意思。

其一,雾霾本身危险系数极高。据钟南山介绍,PM2.5每立方米增加10个微克,呼吸系统疾病的住院率可以增加到3.1%;如果灰霾从25个微克增加到200微克,日均的病死率可以增加到11%。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年来肺癌发病率明显提升,其中北京十年来肺癌增加了60%。

其二,雾霾来袭谁也跑不掉。非典虽然厉害,但还可以隔离,还可以通过各种措施来预防。但谁也不可能脱离空气而生存,同在蓝天下,一旦空气被污染,那就只能就着污染空气过日子。即使有些人可以花钱去买空气净化器,但不可能不出门,净化器也无法随身带,空气污染还是躲不掉。

人们认识钟南山院士,就是从非典开始的。既然雾霾比非典还要可怕,那现在就应该学习借鉴当初防治非典的经验,像防非典一样防雾霾。

当初能够控制住非典,关键做到了三点,其一,全员参与;其二,政府高度重视;其三,严厉问责。有人称,防治空气污染人人有责,应该强调公民责任。少开一点车,尽量不抽烟,都是可以的,但必须看到,防止雾霾天气的形成,更重要的还是政府的责任。从技术上讲,PM2.5的构成,包括燃煤的排放、尾气的排放、城市建设的灰尘等等。燃煤的排放,涉及到产业方式的转型,主体在政府;尾气的排放,涉及到汽油的标准,还涉及到公共交通的畅通,这里还有政府的责任;而建筑灰尘问题,更涉及到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这两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都对雾霾天气作了表态。其中强调得更多的还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用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防止雾霾同样需要启动行政问责。可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雾霾天气,还是其他环境污染,很少见到有官员因此被问责的。那些维持碧水蓝天不力的官员,不仅仕途不受影响,反因发展了经济,受到提拔重用。问责是一根鞭子,当鞭子没有时,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污染得不到有效防治了。

不论是“油企质量不达标”,或是“国家标准不够”,这番话都表明了一个问题,雾霾天气,“人祸”多于“天灾”。现代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应该明白,对环境负起责任,不是恩赐,而是义务。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昨日在京表示,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直接责任者之一,但这并非因油企质量不达标,而是我国标准不够,只有北京推行含硫量在10ppm以下的欧Ⅴ,但全国普遍为150ppm的欧Ⅲ,标准不提高设备改造就上不去。

1月30日,雾霾天气“再创灰黄”——全国雾霾面积扩至143万平方公里!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表示,据研究,PM2.5每立方米增加10个微克,呼吸系统疾病的住院率可以增加到3.1%,大气污染比“非典”可怕得多,谁都跑不掉。被“非典”病毒感染的毕竟还是极少数人,而“厚德载雾”之下,谁能“自强不吸”?

举头见雾,张目睹霾,“雾霾生活”中的老百姓都成了“人肉吸尘器”,不用问他们“你幸福吗”,就知道他们都“姓曾”。没有健康,再多GDP,也不值得稀罕。对于最近全国大范围出现的雾霾天气,温家宝总理日前就提出,要“用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可惜,一些企业的表现,难以让人民看到“希望”。

针对中石化成品油硫含量为欧洲的15倍、因而导致严重雾霾天气的外界质疑,中石化新闻发言人日前就公开回应称,这种说法并不确切。不承认,似乎成了一些大型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第一选择,不管事实如何,先把责任推了再说。董事长虽承认“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的直接责任者之一”,但同时又表示“非油企质量不达标”,而是“标准不够”,再次将责任轻轻推到别人身上。

不论是“油企质量不达标”,或是“国家标准不够”,这番话都表明了一个问题,雾霾天气,“人祸”多于“天灾”;雾霾治理,不是不能为,是不想为。这恰恰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公众可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想介入标准与生产之争,只想看到想要的结果。从企业角度,既然“并非因油企质量不达标”,也可以在北京地区提供含硫量仅为全国1/15的高标准成品油,那么为什么不能够“全国一盘棋”,统一炼制、提供高标准成品油?现代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应该明白,对环境负起责任,不是恩赐,而是义务。以这种觉悟对待社会责任,企业完全可以主动提高产品质量,而不是心安理得躺在最低标准里,“霾头苦干”。

企业总是以效益为第一价值,而行业垄断与追腥逐利,使得我国的石油企业缺乏提高产品质量的动力,甚至影响到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的制定。“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伸出“看得见的手”,予以干预。这至少涵括两个层面,一是制定更严格的石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将我国的石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石油产品质量,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二是及早出台大气防治法律,从法律高度治理包括汽车废气排放在内的各种大气污染。只有以法律来约束企业,才能保障企业严格遵守质量标准。可惜,从2008年我国就开始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但至今仍没颁布。

过去一段时间,雾霾天气空降我国,在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处处都有它的身影。极端天气与你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理性认识这种极端天气方能对其做出有效防御,当前一个问题不容回避,它涉及雾霾的形成机制:是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还是某种发展模式“沉淀”的结果?

早先北京市气象台发布北京气象史上首个霾橙色预警,有气象专家指出,城市污染物会加重雾霾程度,使污染越来越严重。污染物对此次极端天气产生直接影响,事实上,这不仅是学界的立场,它在灾害的重要责任主体炼油企业那也得到了认可。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昨日在京即表示,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直接责任者之一。

然而,一场影响全国乃至邻国的极端天气,它的责任重负显然不能只是归咎于这家大型国企。更应该看到的是,中石化这类企业在当前中国经济格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它们所维系的产业结构,早就为极端天气埋下了隐患。

经历了工业革命的西方国家或许更能看清这场天气灾害的形成机制。美国《财富》杂志对此评论称,对中国而言,肆虐百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危险雾霾不仅是几记警钟,更像是对中国高能耗增长模式的“死刑宣判”。针对雾霾天气的严重影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

如此看来,今天我们看待这场“突如其来”的极端天气,或应有更长远的眼光。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有关雾霾天气应对的细枝末节都受到讨论。类似“厚德载雾,自强不吸”这种娱乐化解读自不必说,严肃的批评将视角投向政府的应对:预警体系滞后,“领导批示”左右甚至决定应对工作,都受到批评,而有关法制的跟进,不同主体的责任分配,亦成为重要议题。这些讨论有所裨益,但若要从此次极端天气中吸取教训,以此为契机展开反思,甚至将其视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分水岭,各界发表意见时,有必要围绕发展模式多一些思考。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反哺工业,奠定了工业发展的基础,也为此后中国经济的发展确立了模式。近30年经济的持续发展,既是人口红利的结果,也是以高污染、高排碳、高能耗的经济模式为支撑,它对土地对能源的依赖超过了任何时候,所经历的正是第二次工业革命西方国家走过的路。时过境迁,中国社会的此次嬗变给人以超越西方的幻象,暂不论超越的前景,它所带来的负面后果显而易见,政府部门的“唯GDP主义”,社会的“唯物质主义”正在我们周围扎根,并因此引发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担忧。

不仅经济结构的“高碳”模式值得警惕,由此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极为明显。一方面是,贫富分化问题尚未解决,另一方面是,宏观经济发展受惠的社会阶层,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构筑了具有浓厚后现代特征的社会图景。高能耗的生活方式和高能耗经济结构并存。奢侈浪费之风益甚,跟随消费时尚的“新穷人”阶层在崛起。私家车日渐普及,高排量汽车颇受消费者欢迎,并被部分人视为成功的象征;与之相对,低碳理念渐成生活时尚,而落实至微观层面尚面临困难,公共交通虽发展迅速,但其服务能力以及政府的支持力度尚待提升。

在此背景下,呼吁建设生态文明的紧迫性可见一斑。事实上,这在诸多重要性文件中都有所体现。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提出建设“两型社会”,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十七大,“生态文明”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刚过去的十八大,生态文明更是在报告中独立成篇,并提出“建设美丽中国”。

如此看来,生态文明在顶层设计中已占据重要位置。阴霾天气肆虐全国的今天,我们更应思考如何推动生态文明,在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业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落实等诸方面,政府和个人都应各司其职,借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话说便是,要用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30-50年治理好是西方国家的经验,但未必是真理。无论如何,必须赶快行动了。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回应雾霾空气污染问题时称,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历程表明,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30-50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对中国来说,五十年太久,必须争分夺秒地采用所有可能的措施。中国应走出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改善环境的道路,一方面因为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其他国家提供了他山之石,当今的技术条件也非西方国家当年可比,我们应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我们可以通过“非常规”的手段,推动整个社会由环境伤害型社会,向“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型。

比如,我们可以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空气的企业和个人,处以严厉惩罚——比如采用“按日计罚制度”,多污染一天,就多罚款一天,直到企业倾家荡产为止。

比如,我们加强对企业的监测,让企业的排放数据真实可信。同时,建立信息透明系统和公众举报系统,让任何涉嫌违规排污的企业——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作坊,都受到公众和环保执法部门的纠察和监管。

比如,我们可以强化环保执法部门的权威,让环保系统除了配合法庭对环境犯罪企业施以惩罚之外,还可对企业施行“关闭整顿”等直指企业命门的措施。

更可以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体系的真实成型。不仅要鼓励各地创办民间环保组织,更要鼓励公众成立“环保志愿者团队”;可出具明确的命令,要求所有新建项目,要征得当地居民的全体同意,旧有建设项目,必须全开放让公众参与监督。

中国现在的生态恶化已很严重,修复这样的生态需要强烈的意志,更需要拿出可行的、公众又认同的方法。从当前来说,从政府自身的行为改善开始,可能是最可能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引爆器。向“环保公益型政府”转型,不是那么容易,但要真的想“有所作为”,当前是最好的时机,也是最得民心的时机。

□冯永锋(媒体人)

最近,雾霾再次来袭,让整个京城陷入一片灰蒙,为应对雾霾袭扰,北京启动了应急方案。

当然,治理雾霾是一项系统工程,据笔者观察,如今,在一些繁华地段的小饭馆旁、一些居民小区附近的小巷里,到了夜间,一些烧烤摊的生意红火。这些烧烤摊在烧烤时浓烟滚滚,这些烟雾,不是自由飘洒空间,就是被抽风机经管道喷向天空,所释放出的大量烟雾、尘埃,同样成为污染的来源。

城市中到底有多少烧烤摊,笔者不得而知,但是由于烧烤摊是夜间餐饮消费的“热门”,这个数量绝对不会太少,尤其是夜间烧烤摊大多是监管的“死角”,很多摊主都是天黑了才出来工作,一直“烧”到深夜,每天晚上所释放出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影响更大。虽然吃烧烤是很多人的喜好,但是基于目前北京雾霾严峻的形势,对夜间烧烤摊还应加大监管力度。

□舒心萍(市民)

济南交警决定雾霾天气一线交警执勤时佩戴口罩,而公安部此前也表示,空气严重污染时,一线执勤民警可戴口罩。

雾霾天气下,交警终可以戴口罩执勤,抵御污染了,其实,除了交警,还有更多户外工作的人们,几乎都缺失该有的保护。以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快递员这些户外工作群体为例,他们所经受的不只是雾霾等恶劣天气,还有高温酷暑等极端环境和超时超强度的劳动。

我国在劳动者户外工作保护上十分薄弱,其原因一方面是整个劳动保护不到位不细致,另一方面则是相关法规的缺位和执行力不够,但归根结底还是认识不足,没有把对劳动者、尤其是户外劳动者的保护作为工作重点。

很显然,对交警、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加以保护,首当其冲的是相关政策和法规应该制定或完善,只有有章可循,才能有效保护;其次,劳动保障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不至于让相应的法规形同虚设。

□周稀银(职员)

一月内雾霾四袭京城,逼出月度热词“北京咳”;众多城市连连变身“雾都”,迫使口罩成为百姓生活必需品。风来又去、雾散还聚何时方休?

同呼吸,共责任。笼统的科学解释和推卸责任的习惯性做法,带不来果断有效的疗伤措施和明媚干净的未来!人们期盼着风吹雾散,更强烈呼吁相关企业和部门打破沉默,在解释和决心之外,直面问题,正视责任,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用务实的作为拨开遮掩人心的迷雾。

“中国式油品”何时升级?脱硫谁来保障?企业不能再逃避。面对国内油品质量落后于多数先进国家的现实,“北京特用油品标准全球最严”之类的辩白无疑显得苍白。油品可以“特用”,空气却无法“隔离”。既然如今“油品技术已经不是问题”,消除尾气污染这颗毒瘤就只等相关利益企业打破“向钱看”思维,在利益和责任间做出明智选择。

保障环境政策执行落实,各级政府不能再缺位。对毫无环保措施的炼油作坊、肆意篡改脱硫记录的热电企业,是睁一眼闭一眼、大干快上搞项目,还是扎扎实实治污染、抓环境,依然拷问着各地政府的执政理念和责任。“先污染后治理”、“一任领导抓政绩、管他下任再治理”等等,危及的已不仅是子孙后代,更有当代人的健康呼吸。

让责任单位和企业开始行动,让监督各部门不再失声缺位,需要所有公众共同参与监督。因为全民关注,建设“美丽中国”成为举国共识;因为共同呼吁,PM2.5从陌生概念走向实时监测仅用了一年……下一个一年,环境监测的口子能否放开、汽车能否喝上环保油、干部唯GDP的政绩观能否真正改变,每一个人都不能再袖手旁观。

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是一个长期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利益格局博弈调整需要时间,但健康不应成为等待中的牺牲品。吹散雾霾,有所作为的第一步是打破沉默,开诚布公。愿真抓实干化为长效劲风,吹散我们身边和心头的雾霾。(王珏玢、魏圣曜)

法治是最有力的利益调节者和行为纠偏者。伦敦除掉“雾都”之名,《清洁空气法案》起了重要作用。北京作为首善之区,理当带头。

雾霾再次袭城。1月份以来,第四次侵扰京城的雾霾顽固“盘踞”,28日、29日北京空气质量持续六级严重污染。29日,北京市政府决定立即启动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暂定即日起至31日24时,公务用车停驶30%;规模较大的排污企业停产;停止各类施工工地土石方、拆迁作业和露天施工作业,停止所有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降低燃煤污染排放。

客观层面看,治理雾霾,如与天斗。北京所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一旦气象处于大气静稳状态,空气中污染物就不易消散。而冬日供暖,又进一步加剧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积累。但在主观层面,治理雾霾,也是与人斗。雾霾浓重,完全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人未必胜天,但是,人定可以纠偏。减少北京总体污染物排放量,空间巨大。

北京实施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是治理雾霾的应有之举。所有社会活动,其目的最终都要归于增加人的福祉。当公共健康遭遇严峻挑战时,社会治理的最大价值就是激浊扬清,捍卫基本生存环境。

雾霾非一时之效即可驱除。更彻底地治理雾霾,需要长期的、战略性投入。其中,最重要的投入是责任。无论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应意识到“同呼吸,共责任”的事实,人人都应勇于成为责任主体。

政府之责在统筹。优化城市布局,科学划分区域职能,摈弃以恶化环境的巨大代价谋取短期利益。实际上,治理雾霾,涉及到城市规划、环境养育、工业、建设、机动车等诸多方面,这也就意味着治理雾霾需要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利益调整的平衡,空气清洁的战略化,不仅需要政府决心和力度,更需要强化法治。法治是最有力的利益调节者和行为纠偏者。伦敦除掉“雾都”之名,《清洁空气法案》起了重要作用。北京作为首善之区,理当带头。

企业之责在履行公共义务。国产油品质如何?脱硫率如何保障?油品有没有改善空间?户外作业是否遵循环保规定?真相不能藏之柜中,而需要公之于众。治污减排、空气清洁是最典型的涉及所有人的公共事务,因此,一方面需要对排污企业施以重典,另一方面需要跳出一般商业运作规范,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式的强制性信息公开标准。只有信息公开,才能解释公众之惑,企业才会更具有公共义务意识,从而成为治污的一致行动人。

个人之责在强化环保意识。我们每个人都既是环境的消费者,也是环境恶化的成本支付者。在这方面,无人可置身事外。改善空气环境的最终出路,就在于公民治理。公民治理,既包括良好环保习惯的养成,也意味着对于环保的积极参与。个人环保意识越强,企业的外部监督就越大,政府治污能力也就越强。环境保护,离不开超出利益盘算的社会合力。

公共事,公众做。面对雾霾的一次次侵袭,现在,已是所有人展开行动,激浊扬清之时。

霾情紧急。1月28日,中央气象台历史上第一次专门针对霾发布预警。卫星遥感监测表明,污染带贯穿我国中东部,灰霾面积超过100万平方公里。以北京观之,本月连遭4次雾霾袭击,历史罕见。

面对雾霾,已有问题抛出:春节临近,若雾霾天仍然持续,届时是否该继续燃放烟花?至少在北京,也已有回应:据媒体报道,中科院、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环保专家们提出,春节如果北京遭遇重度以上污染过程,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减少甚至禁止烟花燃放。显然,问题和解决方案都绝不限于北京一城。

提出这个问题有价值,但寄希望于政府禁令,不妥。

我国不少城市都曾有过严格的烟花禁令,后来逐渐放开,或至少“禁改限”。这毫无疑问代表着我们行政乃至政治文明的进步,既是尊重公民权利,又对传统社会风俗保持了敬意。春节燃放烟花问题上,如果重回禁令管制的老路,将是一种退步。

然而在治理污染这个大命题下,燃放烟花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有违公众的根本利益。城市中雾霾不散,还有“人工霾”在后面等着——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所有人都恨这霾,但难道不该所有人都扪心自问一下,我和这霾有什么关系?我参与制造了一丝一毫没有?尤其是在燃放烟花问题上,外在禁令可以没有,内心的考量则不应该没有——咱自己的手能不能忍忍,别放了行吗?哪怕少放点儿呢?

我们同在一片天空下呼吸,我们当然有资格抱怨,也有资格问责:这里不对,制造了霾;那里不负责任,纵容了污染。但实际上,我们最应该也最有资格问责的是自己。反躬自问、反求诸己,这些不是迂远的传统道德教条,而是可以构成现代文明社会的个体根基。烟花鞭炮不能少放,因为那是文化传统。好吧,没错。内心对自我的道德要求呢?更是弥足珍贵的传统吧!

春节的烟花毕竟还只是短期问题,长期看,汽车尾气污染与城市PM2.5值有着更密切的关联。骂公车?好,可以。但还有呢?是不是还该反躬自问、反求诸己?我能为日常减少PM2.5做点什么,少开一天车行不行?多坐几次公共交通,甚至骑几趟自行车,行不行?

雾霾既然躲不过,那就把如何处置应对当做一堂公民课吧。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是公众内心和外在行为上有自我节制的社会。这种节制比政府禁令的管制更重要,也更具有持续的韧性和建设性。

北京未来三天又将出现持续雾霾天气,对于肆虐北方不少城市的雾霾,不少人将其成因归结为经济发展太快和施工点太多。这种充斥于媒体报刊的结论,其实并不完全符合雾霾形成的机理。因为我国黄土平高原地区(即黄土高原地区和华北平原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大气环境治理的第一目标应是颗粒性污染,而不仅仅是气体性污染。

一般来说,雾霾形成有三个要素:一是生成颗粒性扬尘的物理基源。我国有世界上最大的黄土平高原地区,其土壤质地最易生成颗粒性扬尘微粒。二是运动差造成扬尘。例如,道路中间花圃和街道马路牙子的泥土下雨或泼水后若有泥浆流到路上,一小时干涸后,被车轮一旋就会造成大量扬尘,即使这些颗粒性物质落回地面,也会因汽车不断驶过,被再次甩到城市上空。三是扬尘基源和运动差过程集聚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颗粒最终与水分子结核集聚成霾。目前来看,在我国黄土平高原地区350多座城市中,雾霾构造三要素存量相当丰裕。

鉴于上述原因,黄土平高原地区的城市应该以防范颗粒性扬尘污染为环境保护第一要义。但纵观我国黄土平高原的各大中城市,防范扬尘构造的有意识设计几乎为零。例如,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市区汽车车轮和路面尘埃的接触频率和面积,应将花圃和马路牙子做得比汽车通行的路面低,这样雨浆水和污染洒水就会从马路中间流向花圃下的土壤。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在350座城市很少观察到这种防范颗粒型扬尘污染的设计。同样,为了最大限度隔绝城外车辆和施工车辆带来扬尘,可以在城外带尘车辆(运煤车和其他长途车等)入城时在城市关口收费站边设立喷水清洗轮胎、底盘的环节,在城内施工车辆进入马路时设立遮盖和清洗轮胎、底盘的环节,但很多城市往往只有入城后的终端罚款机制而没有入城时的清理预防机制。可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扬尘构造治理要求,缺乏预防机制的行为才是构成雾霾形成的第一源头,施工工地和经济发展数量及规模仅仅是二阶污染。

目前,我国不少城市环境治污目标仍然偏离颗粒性雾霾治理。多年来,我们在环境治污方面向西方标准看齐,如长期把欧2、欧3、欧4甚至欧5标准付诸监管细则,不符合上述排污尾管标准的车辆不能出厂,不达标的烟囱推倒、迁移,但这些管理细则只是对气体性污染有效。对于颗粒性污染大户——黄土平高原地区污染构造形成的任何理解,几乎仍在我们城市管理部门的理解能力之外。

同时,雾霾的出现还在于在深层制度的缺失。长期以来,我国城建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招投标过程都是“手拉手”式的场外交易,招来招去都是那几个关系实体,外部先进的管理和竞争技术以及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观念进不到这种半公开式的双边交易过程来。雾霾其实是这种深层制度缺失后长期累积的外观现象。

因此,笔者认为,治理雾霾不能单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任务,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应该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地理现实的防治颗粒型污染通则和落实细则,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按照标准落实,并尽快将上述细则落实到城市建设、园林绿化招投标过程中,开放相关关联要素市场,推动施工单位、部门按照环保理念施工建设。最后,为普通老百姓修好马路牙子的提案、建议也应出现在两会代表、委员的视野当中,带动社会从细微处着手治理雾霾。只要我们能够在城市雾霾治理目标和流程设计上对症下药,目前雾霾的严重程度将在3-5年内下降85%左右。▲(作者均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环境经济系教授)

近一年来,南北半球局部地区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此起彼伏,飓风洪水有增无减,而中国的华北华东等地也是雾霾紧锁。对于这些极端和灾害性天气的成因,专家的见解虽不尽相同,但人类的活动导致异常气候加剧则毫无疑问。

美国国家大气研究中心高级科学家凯文·特伦伯思认为,仅以“自然界气候多变”无法解释近一年来的某些极端天气。“很明显,我们正看到人类导致的气候变化在发挥作用”,由于整体气候系统发生了变化,才会出现像去年这样破纪录的恶劣天气。

世界气象组织专家奥马尔·巴杜尔则表示,全球变暖并不意味着全球各地气温普遍升高,目前还不能断定近来澳大利亚的酷热或者北半球局部地区严寒等反常天气与气候变化有直接关联。

尽管专家莫衷一是,但全球气候变化与上述反常现象显然有内在联系。

19世纪末的欧美等地,烟囱林立,铁锤铿锵,西方世界在为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而欣喜若狂,没人会料到那个时代的鲜明标志——工业烟云会带来什么恶果。然而时间是检验利弊的试金石,那些曾被不少诗人赞美和歌颂的“烟云”,如今成了全球忧心忡忡的焦点。

人类要发展、要进步,自然会大力提高生产力,扩大生产规模。但同时应承认,无论是人类进化还是工业发展都有代价。人类无节制的索取、生产、排放及相关的生活方式是改变地球陆海空自然生态的重要原因,常规的自然变化规律正受到人类活动越来越明显的影响和干扰。因此,正视现实、下大力气转变发展方式、排除万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改善环境的正道。

可持续发展是一场持久战,但时间优势不在人类这边。以解决能源问题为例,一些国家大力开发生物能源、氢能源、新型电池,甚至通过受控核聚变研制“人造太阳”,但怎样解决与粮争地、提高能效、降低成本、消除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时间证明。如何让世界各国采取联合行动,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也有待协调、谈判和具体落实。但是,包括气候在内的自然界似乎不愿无期限地等下去,一些地球物种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消亡,极地冰川正以罕见的进程消融,这些异常均揭示自然界的承受力正临近极限,改变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迫在眉睫。

频繁发生的异常、极端天气和大自然向人类发出的其他警报,都呼唤人类在着眼长远的同时,尽快行动起来,采取各项措施,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努力赢得与自然变化之间的长跑比赛。极端天气和自然界的反常变化在告诉我们,人类输不起这场比赛。

(新华社记者 栾海)

生活还将继续,我们头顶的这片天,是越来越湛蓝,还是越来越灰暗,取决于我们的选择和作为。

持续一周多的雾霾正在散去。由于冷空气等因素的影响,雾霾天气自北向南逐渐减弱消退,各地的空气质量一步步由污染的谷底向上攀升。雾散云开之时,人们的反思并没有因此停止:雾霾过后,我们该怎么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昨天上午在出席会议时谈及空气污染治理问题,他指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要有所作为。可以说,治理空气污染,既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攻坚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雾霾天气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持续蔓延,具有范围广、时间长、强度大等特点。空前严重的雾霾天气,除了自然因素外,还有污染排放的长期累积效应。现在出现的这些情况,并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一些地方“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环境破坏欠下的新旧账,现代化过程中的生态后果,很大程度上都通过浓重的雾霾来了一次爆发和预警。沉疴已久,不能急于求治,关键是找准病根,用对药方。

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指出的,雾霾的出现,固然有自然因素的原因,也有生产方式粗放的因素,它再一次警示,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雾霾折射出发展转型的紧迫性,我们的生产、建设、消费都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落后的生产能力要坚决淘汰,而且必须淘汰,同时过度的消费方式要坚决摈弃。

因此,净化空气不仅仅是一个环保课题,而是包括转方式、调结构等改革硬骨头在内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提出,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治理空气污染也应遵循这样的行动路线图。

在这次应对雾霾天气的过程中,一方面是环保执法监管等方面工作力度加大,重污染情况下的应急方案不断出台;另一方面是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如实而及时地向公众公开了PM2.5等监测数据,提醒公众空气污染的危害,唤起全社会对污染治理的重视和行动,带来了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新觉醒。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使之成为制度创新、观念更新的重要推动力。

我们头顶的这片天,是越来越湛蓝,还是越来越灰暗,取决于我们的选择和作为。只有全民参与,共同行动,形成治理空气污染的强大合力,我们才能告别雾霾等极端天气,一起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风与雪,让雾霾减弱,重度污染正逐步好转。

这几天的雾霾天气成为热点,首先因为就在“自家窗外”。呼吸着不那么畅快的空气,感受到喉咙鼻子的不适,谁也免不了会有担心。媒体的跟进,专家的科普,一些地方PM2.5指数的实时发布,也引起了公众的更大关注。这种开放式的态度,顺应了民意。

当然,这也给各地政府根治污染带来更大压力。不管说多少“人人有责”,没有从法律上建构起共同而又有差别的责任体系,造成雾霾天气的各种污染排放就很难得到根本遏制。更大的挑战在于,随着气候变化对全球产生的影响,极端天气出现的概率会越来越多,造成重污染的几率会越来越大。这时解决污染问题,不能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

美丽中国、全面小康,不仅是一个清新的结果,也是一个付出的过程,需要政府努力,也需要公众参与。1852年,伦敦大雾倒逼英国首次推出严厉措施控制污染,伦敦前副市长罗思义在回忆这段历史时曾写道:这种矫正并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它需要政府下决心制定政策以及公众的支持。

“公众的支持”,一方面是以舆论合力,对政府进行鞭策和监督。另一方面,也是每个人身体力行地践行环保责任。曾有专家断言,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了历史上环境意识最高涨的时期。30年前我们求温饱,现在要环保;30多年前人们重生活,现在讲生态。社会的发展,让亿万中国人的目光,掠过高歌猛进的经济战车,投向低碳生活、生态文明、美丽中国。这是改变最好的时机,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为这种“改变”做好了足够的准备?

当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改变,我们能不能承受因此可能带来的电气费上涨?当燃油质量提高、环保车上市,我们肯不肯多掏钱加油换车?空调的温度能不能调得高些,出行能不能多选地铁公交?甚至当政府出台高峰限行政策时,能不能不用购买第二辆车来“应对”?这些问题,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付出,结果却可能要10年甚至20年后才能看到。

环保是还历史债、打持久战,不能在“吸尘”时才决心绿色出行。霾虽散去,但围观者不应走开。保持每天随手转发环保帖、追踪污染事件的环保意识,形成垃圾分类、使用清洁能源的环保习惯,这才是我们向着美丽中国的坚持与努力。

中东部地区依然“沉浸”在严重雾霾中,不少城市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以北京为例,该市已采取污染严重地区中小学停止体育户外活动,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要求一些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举措,试图降低污染伤害。

然而,重度雾霾是污染累积与特殊气候叠加的结果,它不同于单一的环境事件。实际上,就目前的情况,于人而言,除了足不出户减少接触,唯有等待降雨等自然循环调节,所有暂时措施充其量是避免给已经非常严重的大气污染雪上加霜。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当下的应急预案所涉范围多么全面,在怎样的有限时间内进展到什么程度,都不能根本上改变污染实质。面对这种情况,更需要从源头思考系统性的环境治理。

本次雾霾广受关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开展PM2.5监测的地方增多,不少地方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极差,甚至有检测值濒临“爆表”。问题不是因为监测才有,而是监测让问题公开化。雾霾与工业污染、尾气排放相关,后者直接对应着污染排放控制问题。当下,恶化的环境正用肉眼看得见的方式“告知”它的不堪重负,足见现有污染排放量已超过环境容量。这就是说,此次雾霾事件,凸显了长期以来诸多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环保问题。

如果“超容”是企业违反相关减排规定私下排放所致,这就涉及到环境执法的不到位;如果环境执法到位,排放标准确实符合要求,则说明目前的减排标准过低,需要通过环境立法确立新的评估标准。近年来,国内雾霾天气并不罕见,且出现频次越来越高,不应该非要等到监测方式更新才有机会被重视,这又牵扯到环境诉求是否通畅的问题。

在发达国家,环境议题之所以受到官方高度重视,政府自身的认知和行动之外,环保组织是一个重要的推手。

以PM2.5监测来说,不少环保机构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自行监测并发布数据,这样既可以此为依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也能用于其他环境问题建议。同时,这些民间组织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向公众传达环保理念,倡导环保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借助其强大的活动能力,提出建议游说官员,最终影响环境决策乃至环境立法。反观国内,客观地说,环保组织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与其他民间组织无异,要发挥环保组织为公众发声的作用,还当从民间组织的进一步“脱敏”入手,给予各组织更多自主生长的空间。

环境公益诉讼是促进环境改善的另一个有效途径。很多时候,前者与环保组织密切相关。由于个人公益诉讼难度过大,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上的作用显得不可忽视。此前团体公益诉讼无法开展,往往囿于民事诉讼法的原告资格上,而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社会组织已经具备诉讼资格,其中的进步性不言而喻,但环境诉讼取证困难、评估费、调查费等问题,仍阻碍着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让这一管道更为畅通,还要有更多配套制度的建立。进一步看,即便相关诉讼推进顺利,此前渤海石油泄漏事件中暴露的污染处罚标准过低,指向诉讼裁量所据环境法规或有修订必要的问题。

环境执法、环保组织、环保意识培养、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治理上的各项问题,看似相互分开独立,实则环环相扣,组成一个系统。某种程度上,它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综合性考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雾霾问题,除了紧急避险,更指向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