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是易碎品,如何有力呵护,促其健康生长,不仅是应对突发事故的挑战,也是各级干部日常工作的重要课题

云南镇雄山体滑坡事故发生好几天了,关于事故原因仍是议论纷纷。虽然当地组成的专家组已经作出结论,但很多人对此仍有疑义。

事故原因往往隐藏在纷繁复杂的表象背后,只有通过严谨而客观的调查过程,才能得出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检验的结论。这其中,一个重要保障就是要“程序正当”,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以镇雄滑坡事故为例,事故发生后不到一天时间,专家调查结论就迅速公布。但公众还希望知道此次调查的组成人员名单、调查方法、过程以及结论依据等,否则,简单的结论还难以服众。

还有人提出,专家组说的村子周边小煤矿开采与山体滑坡无关,未将山体裂缝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过程中存有瑕疵,但至今也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

对于专家作出的客观调查结果,公众和媒体理应予以尊重。那种逢事必疑、遇结论就反对的态度,并非理性。但是对于公众有理有据的质疑和追问,决不能轻易斥之为轻率,置之不理。更进一步看,专家调查结果遭遇的“信任滑坡”,有着现实的社会背景。回顾过去一些地方对类似事件的处理,虽然调查迅速启动,但或是本单位、本部门自查自纠,缺少具有更高公信力的联合调查机制;或是结论中时常出现“雨太大”、“地该垮”、“空气干燥”等原因,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解答。这样的调查,自然难以赢得应有的信任。

出了重大事故,上级有要求,社会在关注,当地群众更是有各种诉求和意见,地方政府的压力之大、工作难度之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但越是这种突发事件,其善后处理,越是要严谨慎重。只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规范的程序、客观公正的调查、以人为本的处置,来查找问题成因,才能回应公众质疑,抚平受害者的创伤,从而一步步构建公信力。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摈弃“赶紧对付过去”等惯性思维,更要把问题考虑得周全些,把工作做得充分些,让回应更加主动些。要知道,任何一点疏忽、焦躁、草率,任何一个环节处置不当,都可能对公信力造成难以预期的损伤。

公信力是易碎品,如何有力呵护,促其健康生长,不仅是应对突发事故的挑战,也是各级干部日常工作的重要课题。多一点科学客观,多一点公开透明,多一点耐心细致,哪怕事情再急压力再大难度再高,哪怕遭遇再多不理解和委屈,也是值得的。这样,我们就能以自己的努力,在“滑坡带”上构筑起公众的信任。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的46名遇难者遗体,在未经遇难者家属签字同意、部分家属没见到亲人最后一面的情况下,已在县殡仪馆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不满。镇雄县“1·11”山体滑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14日介绍,镇雄县委、县政府已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作出诚恳的道歉。(《南方日报》1月15日)

中国人讲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从这个意义上看,镇雄“匆忙火化”的选择,不仅令此前公布名单的作为成为一种讽刺,更失去了一次集结民心、抚恤民意的机会。

正如不少村民所说,也许理解政府的做法,感情上却不能接受。而在“强制”与“匆忙”成为火化的关键词之后,公众表达的质疑显然还不仅在感情层面:

一者,就在不久前,当地官员还明确表示,将尊重遇难者家属意见,对遇难者进行土葬或火葬。但转身就言行不一,这样的做派,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二者,所谓“防疫”和“家属可能无法接受”的说法,经不起推敲。天寒地冻,“防疫”的压力果真已经到了不能令亲属瞻仰遗容的地步?至于家属接受能力的担心,显然有些自以为是。面对天灾的悲恸,谁有权代替死者及家属处置身体权益?当然还有更夸张而无须辩驳的理由——殡仪馆“冷柜不够”。

三者,对云南官方给出的“山体滑坡由持续雨雪天气引发”的说法,许多高坡村村民提出疑问。14日,有媒体引用高坡煤矿矿工的话,称“采矿区就在滑坡发生地正下方”。一些村民也告诉新华社记者,他们在山体滑坡时曾看到“山顶土石向上喷出”。“今年的雨雪不算大,为什么往年没有发生山体滑坡?”在类似疑问面前,匆忙火化遗体的行为,会让人产生欲盖弥彰的疑问。

11日山体滑坡发生后,云南多支救援队迅速搜救,28小时内找到所有遇难者的遗体。为了不破坏遗体,很多救援人员在大致确定遗体位置后便改用手挖。“救援官兵们用锄头挖、用手刨”、“用行动寻找奇迹——我们用手刨出了4个人”等,成为救援行动中直抵人心的温暖语句。如今的强制火化,与搜救者用手挖罹难者遗体的悲悯,形成了怎样的反差?

尽管对自然灾害遇难者遗体的处理,目前法律法规尚没有统一规定。但自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卫生部就曾发布《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自然灾害遇难者的遗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强调“充分尊重原则”。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编写的《灾后死者尸体的处理》也认为,处理受难者的方式对于幸存者乃至整个社区的心理健康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作为悼念过程的一部分,亲属查看亲人遗体的需求应当得到尊重。

遗憾的是,一句“已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作出诚恳的道歉”,似乎就为“强制火化”画上了句点。这样的歉意,市侩地指向家属及亲人的“稳定情绪”,缺少对逝者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对权益的敬重。天灾不可避,人祸当可免。错漏的作为以及并不诚恳的态度,会愧对那些曾被念出名字的公民。

道歉和检查,无法弥补遇难者家属永远的创伤。而这种“霸王硬上弓+事后道歉”的模式,已经成为部分地方政府解决疑难杂症的“偏方”。

镇雄山体滑坡灾难过去三天了,还不足以冲淡积压在我们心头的悲恸。我们关注灾难,讨论灾难背后地方政府部门可能的瑕疵,是为了使日后更多的人能幸免于难,也是为了祭奠死者慰藉生者。因为逝者长已矣,而生者却需要负荷着悲痛而活。但是,关注之中,传来的却是46名遇难者被强行火化的消息。随后,镇雄县山体滑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介绍,镇雄县委县政府已就未经家属签字同意即火化遇难者遗体一事,向遇难者家属亲属诚恳道歉。

错愕和震惊。几乎每一位国人,都能理解见逝者一面对于亲人的意义。我们能够理解那些外地打工的亲人在闻知噩耗之后,不计代价、顶风冒雪往回赶的心情;更能感受他们赶回已夷为平地的家乡,面对亲人已被火化,从此幽冥永隔的事实时的悲伤乃至绝望。因此,我们无法理解,镇雄县政府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匆忙违规火化遇难者遗体的做法;无法理解,明明是“善”后,却为何偏要在生者伤口再撒一把盐。

地方的说辞之一是,担心家属看到遗体情绪激烈。难道政府竟然没有想到,不经同意强行火化,更容易造成家属的情绪激化?说辞之二是,担心遗体长期存放引发卫生防疫问题。且不要说现在是冷冬,何况事发才三天,即便是5月发生的汶川地震,也没有如此匪夷所思之举。理由之三是,殡仪馆条件有限。这也许是事实,但如果连重建的大工程都可以很快进行,难道会被区区冰柜难住?

地方政府缺的不是冰柜,而是基本的人性关怀。记得温州动车事故后,在舆论推动下曾经公布了“事故旅客遗失物品启事及清单”,如何善后,这被视为一个很好的典范。但类似的典范之举并未被镇雄县政府沿用,尤其对死者强行火化,这是对死者和生者的不尊重。在此之前,媒体曾经质疑滑坡事故发生地为何没有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质疑当地无视同地区同类灾难频发、而且事发前持续雨雪的现实而不加预警的做法,现在,我们开始部分理解了——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政府,如何能把事故预防落实到细节?

目前,镇雄县政府已经就此行为道歉。但是,道歉和检查,无法弥补遇难者家属永远的创伤。而这种“霸王硬上弓+事后道歉”的模式,已经成为部分地方政府解决疑难杂症的“偏方”,镇雄让人难以理解、行色匆匆的强制火化行为,甚至给了我们试图掩饰什么的遐想。事实上,关于滑坡悲剧与采煤之间是否有关联,尚有不同看法。我们一方面应该用严厉问责来取代道歉,另一方面,对滑坡悲剧中是否存在人为原因还需加大力气追究。

本报特约评论员刘志权

河南兰考火灾之后,又是云南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两次灾难将国人的目光牵引到民生艰难的欠发达地区。

苦难不会说话,但灾难会说话,每一次灾难都让国人忧心远方的困顿,每一场灾难都会暴露出众多的不堪,正如眼下的雾霾天让发展的粗放暴露无遗,留给我们的是思考与应对。客观而言,越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因为缺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自然条件恶劣,生产条件简陋,生活条件艰苦,防灾抗灾能力更显薄弱,发生旱灾、水灾、泥石流、矿难之类灾害的概率更大,灾后的惨景与损失更甚,恢复与重建的难度也大。兰考因为贫困,没有福利院,以致发生袁历害家中的悲剧。玉树地震后,只能靠双手救援,缺乏大型机械;云南大旱时,村民看得见水却喝不到,想修条管道、购买水泵,却没有钱。

这就是每一次偏远地区的灾难过后,暴露出来的客观现实。面对贫困我们无须讳言,直面贫困我们才会致力脱贫。但我们也要看到,因自然条件所限,客观困难一时难以改变,防灾减灾的主观能动性就更显重要。

这次镇雄县的山体滑坡灾害,就显现了事先预警多么重要。去年6月28日,四川白鹤滩镇矮子沟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此前10多个小时,有关方面发出预警,矮子沟沿岸村民全部撤离。而白鹤滩水电站前期工程施工人员及家属却未能幸免于难,原因是有关人员对防灾麻痹不仁,对预警短信竟一删了之。

每一起灾难都令人哀痛,每一起灾难在事后都能找到原因,甚至是可以避免的原因。正因为每一次灾难过后,我们在梳理引发灾难的因素时,发现原本可以躲过一劫却疏于防范,这种后悔更令人扼腕。每一起灾难中猝然逝去的生命,总是令人久久难以安宁。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们,他们平时承受着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双重困顿,用苦难支撑着希望,一旦出事,常是毁灭性的打击。比如兰考火灾中的残疾孩子,毕节那四名流浪儿童,王家岭透水事故中的矿工……他们的蒙难,通常更让人唏嘘,我们也总是祈愿他们在天堂能多享点福。

民生责任大如天,如何加强对生产条件与生活条件较差的人群的保护,给他们一个安心遮风避雨的场所,让他们不会因一次事故、一次雨雪、一次意外而蒙受不幸,更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可得过且过。因为贫困,因为艰难,他们需要更多的温暖与帮助,希望他们的房子能坚固,他们的生产安全有保障,周围的环境不被污染,上学的路上不会有灾厄,工钱不会被拖欠,营养餐不会被克扣,能在苦难的一角里自如地伸展希望。

对防灾的态度决定着灾难的烈度与痛度,我们或无法杜绝灾难,却能有效地预防或尽可能地减少损失。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再次警醒我们,对防灾条件较差的地方,更要倍加关注才行,不妨拿出削山造城的魄力去改善民生,尽最大努力去防患于未然,减少因灾致贫致人身伤亡的悲剧。

遇难者家属有权利见遗体、表达哀思,政府擅自火化只会造成二次伤害。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灾害的46名遇难者遗体,在未经遇难者家属签字同意、部分家属没见到亲人最后一面的情况下,已在县殡仪馆全部火化,引起部分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不满。据报道,镇雄县委、县政府已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作出诚恳的道歉。(1月14日新华网)

镇雄县副县长胡建普此前表示,当地决定火化遗体,是“担心村民们看到之后,情绪出现更大的波动”。

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亲人转瞬间生死两隔,出现情绪的波动是很正常的,反之,才不正常。遇难者家属及亲属提出见见遗体,宣泄一下悲恸的情绪,完全是一种正当、合理的权利诉求,任何人无权剥夺。

地方政府在灾难性事件善后处置、特别是处置遇难者遗体时,一定要考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的心理感受。

未经同意、授权,政府就将遗体全部火化,等于在山体滑坡给民众造成的伤口之上,再撒了一把盐。这样简单、粗暴的行政行为,很容易激起公众的强烈情绪反弹。眼下,当地政府能够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致歉,或许不失为一种补救之举。不过,与其事后弥缝,为什么事先不多一些尊重、多一些人道呢?

□胡印斌(媒体人)

专家组或政府部门应花些时间精力,拿出更详细的调查报告。这不仅是给逝去的46人一个交代,更是为矿井林立的镇雄县做一次深度体检,避免“真空期”的灾难再次上演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突遭横祸,遇难46人、经济损失4550万元、150户群众需要搬迁……对于这起严重的山体滑坡灾害,官方在12日下午给出了调查结论,将其定性为自然灾害,与此前公众质疑的采矿活动无关。(1月13日中国广播网)

正如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预警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所说,“在冬季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少之又少,在1月份发生如此大的地质灾害事件更是十分罕见。”在国内,近似的案例并不常见,近期发生的同类事故便是2011年11月28日时,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造成7人被埋的山体滑坡,而那次事故恰恰是非法采矿引发的。

虽然事故很罕见,地质专家们亦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抽调前往事故现场,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仅用了一天时间,便发布了调查结论——“连续雨雪天气是滑坡发生的直接诱因,没有发现此次滑坡与采矿活动有直接关系。”

但生活在当地的村民们却对此并不认同,虽然本次事故前有雨雪天气,但跟往年没啥区别。往年有下得更大的,也没出现过滑坡。此外,当地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也透露,“事发地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地质灾害,在我们之前的常规巡查中也没有发现该地区有任何的地质隐患。”然而,高坡煤矿距离本次灾害事发地仅3公里,这个采取地下开采模式的矿井,正位于云南省发布的“高瓦斯矿井名单”中。不少村民表示,在事发时听到了“从地底下发出来的闷响”,据记者采访,多名矿工称采矿区在滑坡正下方,且有采空区。这也正是当地民众质疑山体滑坡是由采矿引发的原因。

当然,村民不是专业人士,他们的质疑也只是建立在日常生活的经验基础上,未必正确。但是,专家组的结论同样没有给出支撑结论的详细内容。譬如矿井是否影响到了山体结构、现场是否发生过瓦斯爆炸、村民所称的山体裂缝是否与采矿有关等等。

总之,这样一份快速而不详尽的调查报告,难以打消民众的疑虑,而“滑坡无关采矿”的结论,更难以令人信服。专家组或政府部门应花些时间精力,拿出更详细的调查报告。这不仅是给逝去的46人一个交代,更是为矿井林立的镇雄县做一次深度体检,避免“真空期”的灾难再次上演。

□新京报评论员 李慧翔

同样的制度,执行者是主动积极地履行职责,还是被动执行,效果自然不同。

云南镇雄滑坡最终无情地夺去了46条人命。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做好灾难的善后。希望死者安息,生者安慰。在救灾善后的同时,疑问仍然盘旋在公众心头——这样一个严重的山体滑坡,事前竟然毫无预警,原因何在?

关于预警缺失,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解释说,根据国家规定,只有汛期(每年的4月15日到11月15日)会开展地质灾害预警,这次事故是发生在地质灾害预警的“真空期”。

同时失守的还有另一道“防线”。《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规定,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纳入了群测群防体系,相关政府和部门应全年进行监控和排查,不留一丝隐患。但据当地政府官员说,事发地高坡村赵家沟从未发生过地质灾害,此前巡查也没发现有地质隐患,“大家都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十分意外”。

也就是说,在这些部门眼里,无论是时间上还是地点上,这里都是很“安全”的,因而没有投入监测预警的精力。天灾就这样在灾害预警的“真空期”、群测群防的大网中突然降临,吞噬了那些毫无防备的村民。不知道面对逝去的生命和悲恸的幸存者,有关部门是否依然心安理得?

地质灾害的发生在时间和地点上可能会有大致规律,出于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可以在预警层级方面进行一些区分,但怎么能有一个完全放任的“真空期”?如果一个地方天气反常,比如在一、二月份雨雪频繁,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主动提高预警意识,怎么能因为有“国家规定”,就对连绵的雨雪天气视而不见?

基层政府也是如此,对一些高危地区应该投入更多人力,但怎么能因为一个地方从来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就对其完全不闻不问?

另外,即便天灾不可预测,但是,平时也应加强对学生和民众的灾害教育。如果民众都具备一定的知识,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或许就能多一道“防线”。

赵家沟发生这么大的地质灾害,事先不可能毫无征兆。从有关专家的分析看,当地近一个月来连续雨雪天气,土地受渗透浸润,再加上地形坡度较大、土体结构松散,受9月份彝良地震影响等,总之就是内外都有很多的危险因素。但遗憾的是,在这些危险因素积聚的时候,地方政府和民众都没有察觉。

灾害预警能否有“真空期”,群测群防体系是否有漏洞,这是下一步需要探讨的。但必须强调的是,再完善的制度,可能都无法囊括所有灾害类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的制度,执行者是主动积极地履行职责,还是被动执行,效果自然不同。制度即便有预警的“真空期”,但是预警部门的责任,不应该有“真空期”。居安思危,民众的灾害教育,也不能一直处在真空地带。

□新京报评论员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