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8时38分许,广州地铁4号线上一名6旬老人与28岁教师为争座位互殴。男教师头部、手臂布满血迹,耳朵被咬破一块,老人鼻部受击流血,车厢地板上血迹斑斑。两人被警方教育后释放。(《新快报》10月8日)

一位是6旬老人,一位是28岁教师,在地铁上为争座位互殴,实乃社会一大丑闻。顿时,道德的口水喷薄而出。但这次,舆论并没有将口水全部吐向本应“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的年轻教师,不少人将不满吐向了这位老人:其一,不该一上车就骂骂咧咧;其二,不该拿出老人证来教育男青年让座;其三,更不该先动手打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让座却不是年轻人的法定义务,也不是老人的必然权利。自觉让座值得提倡与鼓励,但老年人却也没有拿出老人证强迫年轻人让座的权力;年轻人不让座应该受到舆论、公序良俗的谴责,但老年人却也没有直接拿年轻人开骂的权力,更没有直接打人的特权。我们在提倡年轻人主动让座的同时,也应该呼吁落座者积极给予年轻人的道德付出以道德回报。

面对频发的“抢座悲剧”,有人提出将让座的道德问题尽快立法解决。姑且不论这种想法是否可行,但古今中外的实例已经告诉我们:“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公共交通服务拥挤的问题没有根本缓解,如果对道德付出没有自觉的道德回报,如果人们没有尊重彼此权利的良性互动,乘客依然会四处寻找那一个自己可以落座的权利,抢座的新闻依然会发生,悲剧也不会自然地与我们说再见。

买了车票坐车,老人和年轻人在权利方面是同等的。可问题是,公共服务的滞后,让权利无法落座。犹记得以前的银行,乌烟瘴气,银行不得已想出了“一米线”的办法,虽然“一米线”之内的“小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改善,可越线行为仍常常发生,“一米线”后的排队乱象更是依然如故。但现在变了,银行只是在大厅里增加了一部“叫好机”,增加了几排“等候椅”,让权利落座了。

如今是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一个权利社会。权利悬空,必然秩序混乱,权利落座,方才秩序尽然。银行从“一米线”到“等候椅”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无疑是很多的。要求公共交通服务一下子确保一人一座确实很困难,但为何不可以先推出“一米线”措施呢?国外的地铁设有女士车厢,成功避免了“性烧扰”问题,我们在花尽心思编写“防狼手册”的同时,在目睹“喋血抢座”的同时,为何就不能考虑设立“老弱病残孕”专用车厢呢?

地铁拥挤,不是中国特有的,但国外想了很多办法,我们却只在空口呼吁让座的道德。华盛顿的地铁根据时段实行灵活票价制,纽约地铁和公交形成联动,布达佩斯根据时段调整发车频率,莫斯科用出口的电梯上行或下行调控人流量,首尔通过商场分流,东京用折叠坐椅调节车厢空间……在公共交通服务还不能保证一人一座的情况下,是有很多办法可想的,这些虽然没有充分实现乘客的权利,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乘客的权利。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仅靠道德呼吁是无法实现秩序尽然的。面对“喋血抢座”的新闻,我们在作道德评判的同时,恐怕也应该从尊重和实现权利的角度多做一些思考。

7日上午,地铁4号线爆发了一场令人痛心的抢座战。涉事双方分别为一名年约七旬的阿伯和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扭打中,青年最终不敌阿伯,被阿伯咬伤耳朵,血洒车厢。

一老一壮,在地铁里打得头破血流,很容易被认为是争抢座位,其实很多时候并非如此。凡是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为一个座位而大打出手,站几个站又不会死人——年轻人不会,把年轻人打得溃不成军的老人家也不会,犯不着以命抗争。很多时候,争端只是不蒸馒头蒸(争)口气,老年人不满年轻人不相让,年轻人不服被老人家训斥。言来语去之间,摩擦升级,理智尽失。

正如当年香港巴士大叔的名言,“你有压力,我有压力,未解决”,现代社会压力大——生老病死,七情六欲,从物质到精神。年轻人有压力,老年人亦有。当无形压力内化为心中郁闷,无处排解之际,外界的一些刺激都有可能擦着“火苗”,令戾气喷薄而出,酿成灾祸。要不是胸中有块垒,正常情况下,一位20多岁的青年,能与年近七旬的长者扭打在一起吗?

清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写信告诉张英,希望张以势压人,摆平邻居。张英回诗一首,曰:“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人家还是让地三尺,你们只是个座位而已,何必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哪怕大家都有压力,为区区小事闹不愉快,甚至酿成“血案”,也是非常不值。年轻人尊重一下比你年长几轮的阿伯,老人家原谅一下比你小数十年的后生,各让一步,海阔天空。

1986年11月,广州公交发起闻名全国的“友爱在车厢”活动。经过20多年的实践,无论是公交还是地铁,文明礼让、有难相助之风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今天的事件,虽是个别现象,亦足以说明文明需要大家维系,不能有一刻松懈。

昨日上午8时38分许,广州地铁4号线爆发了一场令人痛心的抢座战。涉事双方分别为一名年约七旬的阿伯和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扭打中,青年最终不敌,被阿伯咬伤耳朵。据悉,阿伯原是天河区红会的工作人员,现已退休,男青年则是一名中学老师。67岁“红会”退休老人与28岁男青年教师,两人被带走后都深表后悔,希望能原谅他们一时冲动的错误行为。(10月8日《新快报》)

由于让座引发大打出手这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前不久在杭州K192公交车上就发生过一起男子连扇小伙子五耳光,打得小伙满面血迹的前车。而原因很简单,也是没有让座。而今天六旬老人与老师的“殴打对决”,也有异曲同工之处。无论是之前,还是此次殴打事件,很大程度上来看,道德无疑都成了很多人触碰法律底线的幌子,成为不理性和感情用事的助推器。

笔者不想给当事人双方戴上什么道德的大帽子,更不想大大出口的骂谁。这不仅是因为谩骂没有意义,也不是因为谩骂没有作用,而是因为谩骂会产生很多副作用,因为谩骂,只会让我们更加的不理性,让愤怒,不理性的“情绪思维”支配着我们的“脚步”。当这种不理性思维支配我们原本可以很平静思考问题的大脑时,事件引起反思的机会就会悄悄的在谩骂声中溜走。我们所作出的自以为“打抱不平”伸张道德正义的行为,也就在无意之间成为了不和谐的助手,在今后出现相同或者说类似的事件时,更会进一步激发我们不理性的冲动,《搜索》的“浮躁”也就在所难免。

其实每当这样事件的发生,我们通常都很习惯性的简单的从道德的意识出发,要么指责,要么赞扬,很难对此类事件有过深入理性的思考。甚至“法律意识重要还是道德站得更高?”这样的话题,也会成为很多人乐此不疲讨论的话题。众所周知,这样事件的争端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例问题。只要我们随手一翻,就会发现这类的新闻事件,充斥着很多著名媒体网站的银屏。很多媒体,很多人都在感叹“今天的让座为何这么难?”甚至会有很多人使出浑身解数大骂一通,自以为可以让大家从骂声中惊醒。殊不知,太多的骂声已然让大家无法平心静气的去思考,希望人们能够惊醒的美好初衷,也自然的沦为谩骂的“复读机”。

与其说“让座为何这么难”还不如说今天要静下心来细细反思为何这么难。在今天浮躁的社会环境里,静心成为我们每个人无可争论的必修课。此事件应该引起我们对道德与法律的深刻反思,而平心静气不仅是我们每个人今天该修的课程,也是今后的必修课。

10月7日上午8时38分许,广州地铁4号线上一名6旬老人与28岁教师为争座位互殴。男教师头部、手臂布满血迹,耳朵被咬破一块,老人鼻部受击流血,车厢地板上血迹斑斑。两人被警方教育后释放。(10月8日《新快报》)

乍一看来,广州地铁上发生的这一幕,不过是又一起“地铁互殴”事件而已,类似的行为,上海地铁上早已上演过女士版本,甚至连人人有座的飞机上,也在上演着打斗“连续剧”。看来,除了这场互殴来得更为血腥之外,要说并没有更多特别之处,也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的确,一家人之间尚且难免有纷争,人与人相处,当然也难免磕碰,发生了磕碰,一不小心没能收住,而升级为冲突斗殴,同样也是非小概率事件。某种程度上,指望由个性并不雷同,且有着不同诉求的个体构成的社会,绝无任何冲突,完全和睦相处,其实也只能是一种“理想国”的境界,并非现实世界的真实图景。

不过,假如是因为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其实不难理解。即便是因为争座而起冲突,因为争夺有限的资源而动手,诉诸暴力,这背后也不过是人作为动物的本能反应。然而,上述“地铁互殴”现象,恐怕还不能简单的认为是“争座”。据目击事件的公众描述,“其实上车后两个人都有位置,但两个人又吵起来”,是“列车到站后,男青年抢先进入车厢”,而阿伯上车后一直骂男青年,斥责其为何推人,随着你一拳,我一脚,一场血腥的“地铁互殴”就此上演。

那么,真正引起这场血腥斗殴的导火索,恐怕是进入车厢时存在相互之间的推搡,而这种挤碰是在所难免的。某种程度上,当原本微不足道的擦碰都足以燃起怒火,甚至成为一场血腥互殴的导火索时,即便没有地铁上的座位,如此低的燃点,也迟早会在其他的场合一不小心便擦枪走火。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是建议坐地铁时谦让,恐怕并不能从根本上掐灭人们拳脚相向的那根导火索。

事实上,当出现了争执的时候,才想到去谦让,这样的谦让本身就显得勉强。当人们的内心缺乏一种宽容,甚至更多充斥着不满与愤懑时,心态的失衡,恐怕才是暴力行为“低燃点”的根源所在。无论是“地铁互殴”还是“飞机群殴”,其实都是这类戾气所寻找的发泄口罢了。

基于上述视点,“地铁互殴”,其实无关“争座”。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应反思一下,如果自己是下一次争斗的当事人,究竟是会同样被“点燃”,还是能熄灭那团危险的“无名之火”。

10月7日,广州地铁4号线爆发了一场令人痛心的抢座战。涉事双方分别为一名年约七旬的阿伯和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扭打中,青年最终不敌,被阿伯咬伤耳朵。据悉,阿伯原是天河区红会的工作人员,现已退休,男青年则是一名中学老师。(10月8日新民网)

舆论对广州地铁“老少互殴”事件的关注热情,莫过于当事双方独特的身份地位。然而,如果把互殴双方的身份无限放大,不仅无益于缓解事件的矛盾冲突,而且还会错误地把“为老不尊、为幼不敬”标签,贴在当事双方的身上。从这个角度来讲,搁置道德评判,加强美德的培养,无疑才是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关键。

无可讳言,老伯教育男青年的做法,自然是“言传身教”的重要典范,可那种“在上车后一直骂男青年”、“更打了对方一拳”的举动,在法律的范畴之下,非但不会起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件的矛盾。然而,如果我们抛开互殴双方的身份特征,单从事态发展的角度来看,老伯“斥责其为何推人,并且拿出自己的老人证教育男青年要让座”的行为背后,却也激发起“老年人与青年人乘车”的这一深藏已久社会问题。

事实上,老伯与青年所上演的“互殴事件”,在各地公共交通拥堵的语境下,俨然是“无奈反抗”式的自救行为,不管老伯最终的目的是为了“道德教育”还是“暴力让座”,这背后都饱含着一种对当前公共交通体系“短板”的痛陈。因此,我们除了要从道德的同情角度来分析世情,更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来界定二者的行为尺度。

与此前各地发生的一系列不让座而引发的打架事件一样,此番“28岁教师与老人地铁抢座互殴”的背后,却也让我们有必要对于当前有关公序良俗的和公共交通的反思,更重要的是,事态发生的结果势必会让我们重新认识到道德范畴于法律界限的维度关系。实际上,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而打人则是法律问题,尽管老伯逼迫让座的行为虽不乏道德支撑,但无论是何种理由,那种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俨然无法从根本上改观老伯的触法地位。

由此可见,私德与法律的认知界定模糊,才是造成此番事件发生的内在因素。而在一个现行的法治社会当中,那种为了保护私德而罔顾法律底线的行为,自然也是难逃法律责任的承担。从这个角度来讲,缺乏“法律底线”的暴力维权,难免不可能会成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手段。

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如果我们不能跳出道德绑架的泥潭,也就不可能会保证,这样因混淆私德而有损法律的事件今后不可能发生。不过,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若当时互殴是两名身份普通的乘客,那么舆论是否有能够跳出当事双方身份的差别,从法律与道德的范畴去重新认知这种行为的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