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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涨学费

近日,广东和江西确定今年高校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相继调整了公办高校学费。时隔两年,或迎来新一轮高校学费涨价。

 资  讯 

人们厌恶的不是涨学费而是阶层差异

即时 | 2016-07-19 07:58

【在上调学费的同时,主政者也应当注意到不同阶层学生的承受能力差异,及时为那些对学费上涨承受力较弱的学生提供助学途径。】

近日,广东、江西决定上调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海南、内蒙古也召开类似的听证会。各地普遍强调,学费的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力,同时会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然而,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76%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大学学费偏高,“不能接受任何学费上涨”的受访者占到了33.5%。

上调大学学费这件事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大学的办学成本逐年攀升,要满足大学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上调学费不失为一种办法;而另一方面,公众普遍不愿接受学费的上涨。要跳出这个困境,就必须想办法解决“大学需要更多资金”和“公众认为学费太贵”之间的矛盾。

上大学究竟贵不贵?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在中产阶层家庭眼中,国内大学学费显然十分低廉,特别对有出国留学打算的学生来说,中国大学一年学费可能还不及外国高校一门课程的费用。然而,对那些出身于农村或小城镇工薪阶层家庭的寒门学子来说,答案恐怕完全相反。

公立大学应当以公众负担得起的合理价格,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不同社会阶层“负担得起”的价格各不相同,如果上调学费是让那些有能力和意愿支付更高学费的人来承担增加的办学成本,而不给那些无力承受更高学费的寒门学子增加负担,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来自社会底层的反对声浪了。

人们真正厌恶的不是学费本身多高,而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不公。同样是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富有的家庭只需稍稍多拨一点家庭预算,贫寒的家庭却要节衣缩食,这显然会让社会的贫富差距更悬殊。

当然,这并不是说应当按照学生的社会阶层与家庭背景而分别制定学费标准。合理的解决方案应兼顾学费标准的一致性和不同阶层学生的区别性。在上调学费的同时,主政者也应当注意到不同阶层学生的承受能力差异,及时为那些对学费上涨承受力较弱的学生提供助学途径。这不能止步于在嘴上说“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补助”,而要实打实地进行助学金制度改革。

当下,助学金在各大高校的发放条件可以说相当苛刻,只有最贫困的学生才能享受到,这个范围远远小于社会对于“寒门学子”的认知。而国内各学校的奖学金制度,较多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较少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这和学费高昂的欧美名校在发放奖学金时重点考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原则截然不同。对那些家庭条件稍好,不宜用奖助学金进行资助,但又不愿给家里增添负担的学生,我们也还缺少一套成熟的教育贷款体系,让这些学生可以独立而有尊严地自主完成学业。

当下,贫富差距在社会上客观存在,高等教育收费当然不能无视这一事实。如果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在助学金、奖学金、教育贷款等方面作出改革,切实保障对高学费负担能力不足学生的权益,这些学生及其家庭自然不会继续反对上调学费,而那些认为现在学费不高,有能力负担更高学费的学生,自然也会乐见自己的学习环境能因更高的学费有所改善。

高校学费开始新一轮上涨 如何涨得更明白更合理?

即时 | 2016-07-18 09:42

广东、江西等省的相关部门近期陆续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实施新的高校收费标准。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发布了新学年学费调整方案——学费与去年相比涨幅约为30%。这也是本轮高校学费上涨潮中,第一个确定调价方案的学校。

学费上涨引发学生热议,“为什么偏偏我上大学的时候赶上了涨价?”“上涨的学费,能不能公开去向?”

“限涨令”到期,高校学费开始新一轮上涨

今年6月1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明确高等院校的学费标准将上涨20.2%,而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上涨约16.7%,高水平建设大学以及18个重点学科的学费标准,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明确高校学费涨价的不只是广东,江西省今年5月就发布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规定本科生平均学费上调2.3%。内蒙古自治区和海南省也于今年3月、4月分别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目前该部门已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有关高校学费调价的文件,正等待批复。海南省教育厅也向海南省政府上报了调价方案,正待批复。

事实上,2013年高校学费就有过一波涨价潮,湖南、天津、浙江、江苏、宁夏等地的公办高校相继调整学费,有的地区学费平均涨幅高达50%。

记者梳理相关文件发现,2001~2006年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几乎每年都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5月,国务院要求,“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到2013年,在教育部2007年出台的关于高教学费的5年“限涨令”到期之后,高校学费标准调整陆续在多个省份展开。

物价、人均收入和生均成本都涨了

“前几年,周边省份已经陆续调整了高校学费,而内蒙古现行的学费标准仍是2000年确定的。”内蒙古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主任刘晓明说,近年来,当地人均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学校对学生的生均投入也有所加大,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核算,认为目前可以适时调整高校学费。

刘晓明进一步解释说,数据显示,2012~2014年,内蒙古普通本科高校人均年培养成本达到18440元,而在2000年,这一数据仅为1.4万元。物价上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加、生均成本增加都是高校学费涨价的主要原因。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则解释说,此次学费调整是16年来广东首次。价格主管部门为这次涨价作了一年多的准备,并把调整幅度与外省作了比较,最后确定本次涨幅为20.2%。

这位负责人说:“这个幅度应该还是比较适中的,没有超出居民的承受范围。”

海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主任科员杨福林介绍,海南省高等学校的各项支出不断加大,4所本科院校生均培养成本从2006年的1.2077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2.2311万元,8年增长了84.7%。

江西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也表示,在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过程中测算出2014年省内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平均值为1.91万元/生,由此确定调高高校学费。


十几年没调整不正常,学费调价机制该怎么定

纵观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首次象征性地征收一两百元学费至今,高校学费的每次上调都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有关,尤其是1996~2000年,我国高校开始实施并轨招生至并轨招生完成,个别地区高校学费也从2000元上涨至4000元。而2000年后,我国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基本没有变化。

“学费十几年没调整不是很正常,应该建立与物价水平联动的调整机制。”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卢晓东也认为,高校应当建立学费与物价指数相互关联的调整机制。他说,如果建立起适当的机制,高校学费每年都应当有所变动。

在卢晓东看来,目前没有相应的调价机制,所以高校学费隔几年就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调整。

“因为之前的学费标准一直都没有提高,也给学校教学带来一个比较大的困扰,说到底是办学资金出现不足。”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管理研究所所长吴宏超认为,此次上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大学学费不仅体现教育成本核算,也有很强的社会敏感性。涨学费这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现在涨,说明是到了一个非调不可的状态。

吴宏超说,目前我国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是“政策定价”,即政府制定范围,学校在一定的范围内收取学费。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同一个专业,有可能北大办学成本会高于中山大学,但北大没有权利加收学费。

吴宏超认为,这也是公办大学学费的特殊性,政府除了考虑成本外,还会注重社会公平。

据吴宏超介绍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75%应该由政府和高校承担,学生所承担的成本不能超过25%。“25%是一条‘政策红线’”。

吴宏超还认为如果能给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让高校像一个独立的单位去运作,高校将能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高校应当像独立单位一样考虑成本、收入,及时向社会、学生公布各项财政收支,这样高校的办学水平如果越来越好,所需的成本也会变高,调价也就成为了正常的事情。”

“除了政策拨款和学费调价,学校也应该主动向社会募集资金,开拓更多的资金渠道把学校办好。”吴宏超说。

在卢晓东看来,建立合理的调价机制非常重要,同时他建议对高校学费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他认为高校经费的一大笔支出用于科研,而对于部分不怎么从事科研,但教学质量较高、招生较多的高校可以减少科研成本,让学费保持较低水平。卢晓东说:“北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验是,大学一二年级教学成本低,学费也低,教师们专心做教学而不是科研。”

“我们国家要有更多的学费比较低、教学质量好的学校供学生选择。这样学生报考的时候,如果经济方面有困难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卢晓东说。

优质教育是否可以成为涨价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出台的调价政策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的本科院校、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的学费标准依次递减,而高水平大学可以在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江西省在调整方案中规定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上浮20%,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以上浮10%。

对此,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高水平大学相对来讲培养成本也较高,高等学府学费可有所上浮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优质优价,也有利于建立一个动态调整机制,对学校来讲,也是一个竞争机制。

但这种说法遭到一些家长质疑,优质优价是不是说名校学费就最贵?而现实情况是,清华、北大近10年学费变化并不大。

据了解,目前北京大学普通专业的学费为5000元至5300元,清华大学非艺术类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的学费为5000元。两所大学的收费均符合2000年北京市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中所要求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重点学校不超过5000元,理工科专业重点学校不超过5500元。

就读于内蒙古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佟若怡听闻多省市高校学费涨价后提出了质疑:“好的大学每年都有比普通大学更多的拨款,社会人士、知名校友的捐款也比普通大学更多,为什么还要涨学费?”


上涨的学费怎么花,家长学生应有更多知情权

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广东考生小钏打算报考广州体育学院,听闻学费上涨后有些担心会给家里增加负担,但她也表述,如果校方能将上涨的学费用于学生,上涨也合理。

江西考生小骆则希望,学费调整后学校可以完善校内基础设施,多给学生一些便利与舒适。

采访中,还有不少家长认为,让高校经费满足高校办学需要不能仅靠提升学费,还可以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发动校友力量捐款等措施获取更多横向经费。

涂先生是江西某大学学生的家长,他认为大学学费可以稍微上调,但必须以财务透明与监管公开为前提。

家长对涨价的疑虑与我国高校财务公开不够透明有直接关系。

早在1999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又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其中规定,学校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财务信息都需公开,但近些年我国高校的财务公开却一直不尽人意。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2011年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称,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所高校公布学校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中查询了多家高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报告发现,大部分高校的信息公开报告中财务信息较少,有些高校甚至仅用一句话带过。另有部分高校将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混淆,公开报告中大部分内容为该校校务内容,并不涉及财务信息等内容。

多年来,对高校信息公开透明化的呼吁不绝于耳,但效果甚微。在此次多省份出台的学费调整方案中,要求高校公开经费使用明晰账目也被列入其中。

广东省发改委明确要求,上调学费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历史债务,高校需公开使用明细账目。同时压缩“三公”经费,确保学费增加收入用于学生培养。

6月,湖北省决定在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执行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并通过校园网设立专栏提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该制度同时明确,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认为,不断推进大学财务公开是优化涨价机制的好方法,学校真正做到财务公开不仅能够明晰资金的流出,同时也能够让民众了解学校更多的资金来源还是来自于政府。

吴宏超认为,调整高校学费,应该建立办学成本随办学质量提高而增长的机制。他说,不少人听闻高校涨学费都有些恐慌,如果能建立一个合理的增长机制,并让这个机制常态化,让家长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成本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制定的流程更加公开,就会消除人们的疑虑,也会让社会更加支持教育。

高校学费涨了办学质量能否相应提高

即时 | 2016-07-15 10:10

视觉中国供图

多个省市近日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广东学费增幅为20.2%,江西、内蒙古和海南等省份也已确定了调整方案。

上涨学费自然有其说辞: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实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而物价连年上涨,办学成本激增而学费标准10年未变。一句话,就是学费需要上涨了。

高校办学成本上涨确实是不争的事实,高校要做的无非是开源节流。高等教育既然实行的是成本分担机制,就意味着“开源”除了增加学生学费,政府也应该按照法定责任按时足额拨发高等教育经费,高校也应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转让科研成果以及募捐等方式从社会筹集经费。“节流”就是要控制成本,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好钢用在刀刃上。

高校学费上涨,同时也意味着学生的人力资本投资增加。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是否能得到相应的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是否能得到有效的提升?未来人力资本收益是否能得到相应的提高?

高校学费上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高校必须提供更好的服务供给,才能对得起学费上涨的要求。

即便学生能充分认可学费上涨的理由,这些方面也应给学生和社会明确答复的问题,否则会消解高校学费上涨的合法性。

十几年上调一次学费何以引发舆论热议

即时 | 2016-07-12 15:59

近日,江西和广东已确定今年起高校执行新学费标准,内蒙古和海南也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高校学费调价方案。尽管学费上涨省份的有关部门和高校,做了不少解释,甚至有学生和家长都表示“如果宿舍条件和教学环境同步提高,还是可以接受的”,但舆论热度并没有减弱的趋势。(7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两年前,江苏等十余省份相继调整公办高校的学费,引发舆论热议。今年,广东、江西等地高校学费调价,再度成为舆论焦点。高校学费上涨的确是一个敏感话题,但“逢涨必议”成为缝涨必疑未必可取。

舆论对高校学费涨价敏感甚至反感,如果仅仅是出于对老百姓负担过重的担心,大可不必。一者,虽然个别媒体故作惊人之语,以“涨声一片”、“涨幅超过50%”来吸引公众眼球,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无论是两年前,还是今年的高校学费调价,幅度都不算高。从华南理工大学公布的最新学费标准看,文科专业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分别涨1500元和1690元。江西高校学费涨价后,平均学费每年4000元,较现行的3910元仅提高2.3%。江西高校学费的上调幅度堪称“可怜”。

其二,不少省份在上调高校学费的同时,都有相应的配套措施。2014年,江苏率先宣布高校学费调价,农林、艺术类的学费维持原状,另有6类本科专业的平均涨幅为16.61%。江苏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必须将增收的学费按规定比例,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同时做好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帮扶工作。在2014年经费预算中,江苏省财政安排的高校学生资助经费为11.84亿元,比上年增长23%。

割谁的肉都会心疼。因此,关系国计民生领域的涨价,一直受国家政策的严格控制,高校学费也不例外。2001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每年都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任意提高。2007年5月,国务院也专门提出要求: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换句话说,2001年之后,高校的学费至少12年原地踏步。

众所周知,过去的十几年我国经济一直在高位运行,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在上涨,房价涨幅有目共睹,一味的要求高校学费“原地踏步”显然有失公允。我国现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属于成本核算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高校可以依据自身的状况适当上涨学费。

有评论认为,高校涨学费就该有一个“缺钱”的样子。对此,笔者完全赞同。那么,高校究竟缺钱不缺钱?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高校持续扩招,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不少高校也因此背负了沉重债务。况且,高校也不是世外桃源,近年来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等不断加大,基本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都需资金投入。要求高校学费一成不变,显然不合理。

还有评论认为,高校学费上涨需要公开“生均培养成本”、“地方财政的投入成本”、“学费支出使用情况”三本明细账。只有依法依规且遵从信息公开的规约,才能避免舆论“逢涨必议”。我认为,评论者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2014年7月,教育部向社会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各高校将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开。此外,近年来,中纪委和各省纪委都相继开展对高校的巡视工作,高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也步入常态化。在此背景之下,高校就是想随意大手大脚乱花钱,想藏着掖着,也已经不太可能。

办学成本涨别只让学生扛

即时 | 2016-07-12 07:48

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十多个省份的公办高校学费相继调整,时隔两年,又迎来了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江西与广东已确定在今年执行新学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本次调整的学费增幅为20.2%,将从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发布新的学费调整方案。同时,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执行时间(7月11日《西安晚报》)。

目前看来,这些省份涨高校学费的理由一言以蔽之,办学成本压力使得他们不得不涨价。对这种涨价理由,粗略地看似乎有道理。不过,高校涨学费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公开高校学费的收入与使用账本,放在阳光下接受相关机构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更要公示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的详细情况,让公众知晓高校到底有没有不合理的培养成本增长。

事实上,正如媒体前不久的报道所说,不少高校培养成本没有详细清单,学费支出监督机制缺失,致使学费收支成为一笔“糊涂账”。在这种情况下涨学费,显然难以获得大多数民意的支持。

正因学费收支成糊涂账,以及培养成本不合理增长,高校办学成本就不能只让学生扛。比如,高额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就不应包括在学费中,尤其是高校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是为了提升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竞争力,可以通过校友、商业公司、社会捐赠获得建设资金。而高校行政机构臃肿、开支大的问题,则需要精简机构、裁撤冗员来化解,而非一概转嫁给学生去承担。

要保证办学成本不是只让学生扛,当务之急是修订完善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测算与管理办法,哪些办学支出可算作培养学生的成本,哪些不能算,要有明确界定。换言之,要从培养学生的成本中剥离掉不必要的开支。不然,高校办学成本构成非常复杂,不能将所有支出都汇总到培养学生的成本当中,完全靠收取学费来生存。为应对办学成本的提高,高校与其不断涨学费,不如在政府拨款、学费收入之外,寻求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如捐赠收入、投资与经营创收。

除了涨学费 高校还应该有别的办法

即时 | 2016-07-12 07:34

【生均培养成本增长的原因是什么。是物价上涨,还是高校的盲目扩张?在培养成本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不免担忧:学生是在为高校培养成本的不合理增长埋单。】

7月8日,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公布了最新学费标准,文科专业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分别上涨1500元和1690元。已确定涨价的还有江西省,而内蒙古、海南等省区也已经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调价方案。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这一限令让高校学费保持了5年的稳定。5年期限一过,禁令解除,部分省份就先后上调了学费;2014年,浙江、江苏、天津等十余省市,也纷纷调整了多年未变的学费标准。今年这一轮涨学费,是禁令解除之后的第三波了。

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实行的是“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对于涨学费,高校给出的理由是,学费标准还是十多年前制定的,而物价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学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等都在逐年增长,生均成本大幅提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算了一笔账,2012至2014年,公办本科生均培养成本,每年约为1.8万元,而学费仅为3000余元,地方财政要承担1.5万余元。

由此来看,涨学费的理由似乎很充足,但是,避不开学费调整的正当性以及合理性。比如,生均培养成本增长的原因是什么?是物价上涨,还是高校的盲目扩张?在培养成本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不免担忧:学生是在为高校培养成本的不合理增长埋单。生均成本如何核算才合理,是否可以把所有办学成本都平摊在学生身上?上涨的生均培养成本,政府、学生各分担多少,涨多少才合适?而且,这笔账如何算也不能完全由高校自说自话,应该向公众详细地说明。

又比如,增长的学费收入将用于何处,是改善高校办学的软硬件条件,还是用于偿还高校债务?各地虽然有明确规定,学费不能用于偿还历史债务,但是确保增加的学费收入用于学生培养而不是其他,需要高校管理与监督制度更加公开、透明。

高校不是企业,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在考虑学费涨不涨时不能仅算经济账,还要算“情怀账”。广东省发改委曾称学费涨幅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但在涨学费的决策过程中,学生及家庭是否可以承受,最有发言权的他们却处于失声的状态。对于一些家庭来说,学费上涨一些并不是太大的负担,但对另外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家庭来说,却是一个问题。当然各地也强调将加大对贫困生的助学投入。

高校办学成本不断增长,需要的办学经费水涨船高。如何平衡收支,政府财政投入、学费收入之外,高校其实还可以有别的办法。在美国,即便是公立学校,也越来越多地努力推动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通过校友捐款、社会捐款、商业公司等渠道来充实学校的钱包。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麦克法登还建议,学校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从企业界和政府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通过网络课程等技术创新,降低生均成本。不过,实现收入多元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与之相比,涨学费可能是一个省心、“好用”的办法,或许不用怎么费力,就能填补资金的缺口,但无论如何算不上好办法。

公办高校涨学费不能“任性”

即时 | 2016-07-11 07:56

近日,江西和广东已确定今年起高校执行新学费标准,内蒙古和海南也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高校学费调价方案。广东明确调整高校学费后,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公布了最新学费标准,文科专业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分别涨1500元和1690元。江西高校学费涨价后,平均学费每年4000元,较现行的3910元提高2.3%。

学费上涨需要多重公开

燕农

2014年,国内十余省份相继调整了公办高校的学费,一度引发舆论热议。时隔两年,广东、江西等地高校或迎来一轮“补涨”。同样的,舆论焦点还是此前的舆论焦点,尽管学费上涨省份的有关部门和高校,做了不少解释,甚至有学生和家长都表示“如果宿舍条件和教学环境同步提高,还是可以接受的”,但舆论热度并没有减弱的趋势。

大学学费是否可以上涨,答案是肯定的。在此轮学费待涨的省份中,海南省的学费标准已执行了14年,广东省的学费标准更是执行了16年。十多年间,物价指数不断增长,大学的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等不断加大,尤其是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学设施已成为各大学的标配,教学和科研设施的升级换代,早已非十多年前可比。这种情势下,要求大学学费标准“一贯制”,显然是不合理的。

舆论关乎于此的争议,之所以“逢涨必议”,关键在于学费标准上调的相关数据信息公开透明不够。众所周知,我国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法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也就是说,生均培养成本是大学学费调整的重要依据。然而,见诸报端的,只有内蒙古有关部门透露公办本科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目前每年约1.8万元,这就不免让人怀疑学费上涨的随意性。

大学学费上涨,最起码需要公开三本明细账。其一是生均培养成本。这里所谓明细账,不是生均培养成本的最终数字,而是培养成本的数据都由哪些方面细致构成。正如有专家指出的,高校把所有办学经费平摊在学生身上核算,这个做法并不合理,应该明确哪些支出可以进入成本,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只有生均培养成本成了明白账,大学学费上涨才有理有据。

其二,地方财政的投入成本。按照相关法规,学费占年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同时《高等教育法》规定,各级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比如内蒙古公布,本科生均培养成本1.8万元,其中学费3000余元,地方财政要承担1.5万余元,这种情形下学费上涨并无不可。而若不公开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和增长速度,就不免落下学费上涨为财政欠账买单的嫌疑。

其三,学费支出使用情况。依据相关法规,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高校学费。广东省发改委表示,上调学费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历史债务,高校需公开使用明细账目,同时压缩三公经费,确保学费增加收入用于学生培养上。唯此,学费上涨才具有正当性。

一言以蔽之,大学学费上涨也是一个法制问题,只有依法依规且遵从信息公开的规约,才能避免舆论“逢涨必议”。


高校收费要多讲“穷人经济学”

堂吉伟德

为期5年的高校学费 “限涨令”2013年到期后,各地高校涨价几乎已无可避免。被长期压制的高校学费,有合理性的上涨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涨与不涨是一回事,如何涨和涨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公办高校为全民所共有,如同景区收费一样,如何没有一个取向性的问题,加上有着严格的程序性把关,那么涨价过程可能会变调,而涨价的结果也会让人大失所望。

在教育负担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过高的收费会让读书的意愿下降。更重要的是,高等教育可以产业化,但绝对不能商业化。公办学校囿于自身的特殊性,如同公办医院一样,如何坚守“姓公的本色”,同样是高校涨学费议题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外界关注的原因所在。若不能秉持“穷人教育学”的思维,坚持高等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原则,那么高校涨学费则会被利益所侵蚀,被市场所左右。

合理而科学的涨价,必须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合理分配各方的负担,比如政府投入、自我筹集和向学生收取,应各占多少比例。还比如在涨价的程序上,如何更好实现公平正义的原则,就必须倾听各方的意见,并切实履行好听证等程序;还比如在涨价的标准上,能否制定一个科学化的递增比例,而不是一限就死,然后一放就乱,没有一个参照物价上涨、居民收入等各种因素的涨价机制。当然最重要的是,如何在高校学费上涨之时,体现出“穷人教育学”的信仰与理念,是当前最亟待解决的课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1979年提出了穷人经济学的理论。他认为,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就懂得了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原理。因此,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如何懂得?就是要将一切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绝大多数人的身上,让弱势群体也有机会享受有尊严的生活。高校招生之中,有相当比例的是贫困学生,还需要靠助学贷款才能上学。还有许多是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学费作为刚性支出已影响到其家庭的正常支付能力。他们的利益诉求和现实情况,必须作为学费上涨之时,优先考虑的因素。

当然更重要的是,教育部等部门2015年联合印发的《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在很多高校收费已逼近和达到这一临界值之时,涨学费已没有多大的弹性空间。如此情况下,若没有“穷人教育学”下的教育情怀,既无以感动各社会机构获得更多的捐款,也无以激发自我做好开源节流的努力,弥补办学亏空或者成本不足,就只能在涨价一条道上走到底。

哈佛大学是累计接受社会捐赠最多的大学。截至2015年,哈佛大学接受捐赠总额大约为364亿美元,我国高校累计的社会捐赠还不如一个哈佛大学多,一些国内的机构宁愿把钱捐给国外的知名大学,也不向国内的高校捐赠,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总的来说,还在于国内高校过多的注重了经济利益,既无透明的财务机制,又无令人信服的人才培养成果,更缺乏“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与高校内涵,涨学费则注定让人纠结不堪。

高校涨学费前,应尽力节流开源

即时 | 2016-07-11 07:23

【只有在想尽办法节流开源之后,如果学校还存在办学经费紧张问题,方可提高学费标准。而提高学费标准,需要做到两点,一是公开、透明、清晰核算生均成本,二是对学生分摊成本,规定明确的比例。】

近日,广东和江西确定今年高校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相继调整了公办高校学费。时隔两年,或迎来新一轮高校学费涨价。

其实,在高校学费“限涨令”到期后,从2013年开始,各地已陆续传来学费上涨的消息,部分地方涨幅甚至高达50%。高校涨学费的理由听上去很充分:办学成本大幅增长。随着物价上涨,高校办学成本确实在增加,可这些成本都是合理的,都用于人才培养了吗?并不尽然。

按照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确定学费标准,首先必须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目前各地测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是将所有办学开支加总,再平均到每个学生头上。显然,有些开支不该算作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庞大的行政人员开支,用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开支,以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学术研究的开支,等等。这些开支有的并没有提高教学质量,反而造成对人才培养的干扰,在核算生均成本时应该剥离。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无法剥离的开支,那么,从节约出发,就应该通过改革来减少不必要的办学成本。对于庞大的行政开支,如果能精简学校行政机构,不是既能推进学校治理改革,又能减少开支吗?对于学校用于形象工程的开支,如果不再由领导拍板决策建设某些项目,而实行民主管理,不是可以节省大笔铺张浪费的经费吗?对于学术研究,如果学校调整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不只重科研,而是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学术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不是可以发挥更大的学术研究效益吗?

可以说,通过校内治理改革,高校完全可以降低办学成本,并由此减少涨学费的冲动。另外,节流的同时,高校完全可以开源,即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我国公办高校,都存在办学经费来源单一的问题,要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必须拓宽办学经费来源,尤其是建立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机制。

只有在想尽办法节流开源之后,如果学校还存在办学经费紧张问题,方可提高学费标准。而提高学费标准,需要做到两点,一是公开、透明、清晰核算生均成本,并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认可;二是对学生分摊成本,规定明确的比例。在发达国家,制订学费标准通常有两个比例,其一,学生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0%;其二,学费标准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按照这两个比例计算,取最低值。

我国规定,学生分摊成本比例不得超过25%,比发达国家高5%,这是可以理解的。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也基本按照这一比例执行。但是,目前高校的学费标准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却是偏高的。以广东为例,这次涨学费后,以收费较低的文科专业学费(6060元)计算,已占到2015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8.9元的22%,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4元的45%。这还只是以广东省居民的收入计算,而到广东读书的学生不只省内学生,若按全国收入水平测算,这一学费标准则占到2015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的27.5%,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的53%,显然都太高了。可见,各地在设定学费标准时,还应引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作参照。

防止高校乱涨学费,需要扎好制度篱笆

即时 | 2016-07-11 08:42

广东省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将广东公办普通高校整体学费标准提高20.2%。4月,江西也调整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比现行3910元提高2.3%。(7月10日环球网)

新一轮的高校学费普涨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出现了。而广东省的涨幅最为猛烈,甚至达到了百分之二十多。高校普遍提高学费,除了现行物价上涨,学校出于自身发展需求等因素考虑之外,更暴露出了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之下,关于如何防止高校学费乱涨学费,缺乏足够的应对机制。

随着物价等各方面消费的提高,高校基于自身生存条件考虑,适当的提高学费本无可厚非。况且,高校不等同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学费是没有国家严格控制标准的。所以,高校涨学费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是,高校可以涨学费,并不代表高校就可以毫无底线的随意的涨学费。涨学费对于高校是一码事情,但对于缴费读书的学生,以及学生背后的家庭,都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所以,高校涨学费不能只是学校说了算,更应该是多方博弈的结果,这学费该不该涨,涨多少,都应该是多方协商的结果。

正所谓,再穷不能穷教育。高校提高学费,这份经济压力是直接转让给了学生的家长。而教育一直是中国家庭里的重中之重。当高校普遍提高学费之后,学生家长往往就失去了选择的权利,这严重的侵害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力。因此,扎好制度的篱笆,防止高校联手涨学费,是对受教育群体的一种保护。

就事论事来说,相对于校方而言,受教育群体其实是弱者。面对学校说一不二的涨学费,他们除了乖乖交学费之外,缺少相应的反对方式。甚至,学费提高了,也并没有代表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2007年,国务院就发出过“限涨令”,但到了2013年,高校就出现了普遍涨学费的现象。甚至,个别省份的学费增长高达76.67%。这就不难看出,防止高校涨学费,除了有必要的红头文件以外,更需要相关的制度约束。

约束高校乱涨学费,首先需要明确学费上涨的合理性,设置上涨的最大值。并且,规定学费上涨之后,学校应该在教育方面得到一定的改善。不能够只有钱多收了,教育水平没有得到提高的乱象出现。同时,如果学费真的乱涨了,就应该有一系列的处罚制度。同时,加强相关的监督,完善学生的举报路径,让学生面对学费普涨的时候,不再是话语权的弱者。

当然,高校要维持自身的生存,不能仅仅依靠学费和政府补助。不改变这种常态思维,乱涨学费的现象依然很难得到刹车。学校在如何引入社会资本赞助学校建设,显然还是一处明显的短板。保证学费不乱涨,除了必要的他律之外,学校应该学会自律。而这份自律,首先得从如何赚钱的思维模式上发生改变。

高校涨学费要有章可循

即时 | 2016-06-21 08:39

近日,广东省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广东省和江西省决定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国已有十多个省份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6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大学学费未必不可以上涨。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尤其是高校办学成本不断提高,大学学费适当上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不无正当性。对此,想必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大学学费不能想涨就涨,更不能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对此,各高校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有清醒的认识。总体来说就是大学学费上涨要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高校难免会有上调学费的冲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也可能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笔者认为,为了防止大学学费乱涨价,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订立几条规矩,保证大学学费上涨做到适度合理、公平公正。

其一,公开高校办学成本明细账,加强成本监审。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均教育成本,即高校培养一名大学生究竟要花多少钱。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一些高校种种铺张浪费乃至由腐败造成的损失,不能被计入生均教育成本。换言之,生均教育成本应是培养一名学生的必要支出,那些非必要的支出,显然不应该由学生来埋单。

其二,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和吸纳民众意见。大学学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按照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必经程序,而不能由高校与价格主管部门密谋而定。大学学费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家长们的教育投资与收获的回报是否相称,普通民众最有发言权。“兼听则明”,兼听高校与百姓的意见,兼顾高校与百姓的利益,才能让大学学费调整更加公平合理。

其三,大学学费标准不得超过生均教育成本的25%。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大头”由政府和高校承担,学生只承担其中一小部分。25%是一条“政策红线”,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逾越,去年6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

其四,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等教育虽不是义务教育,但毕竟具有公益属性,况且,我国高校绝大多数是公办学校,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目前高校中特困生、贫困生的比例高达20%以上,学费上涨会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一句庄严的承诺,高校既然增收了那么多学费,就应该多拿出一些来资助贫困学生。在某种意义上,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既是大学学费上涨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为学费上涨“正名分”的一种必要方式。

给高校涨学费订立几条规矩

即时 | 2016-06-20 07:47

近日,广东省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消息引发关注。媒体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广东和江西决定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海南和内蒙古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全国已有十多个省份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

大学学费未必不可以上涨。但是,大学学费不能想涨就涨,更不能想涨多少就涨多少。笔者认为,为了防止大学学费乱涨价,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订立几条规矩,保证大学学费上涨做到适度合理、公平公正。

其一,公开高校办学成本明细账,加强成本监审。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均教育成本,即高校培养一名大学生究竟要花多少钱。而生均教育成本应是培养一名学生的“必要”支出,那些“非必要”的支出(比如铺张浪费乃至腐败造成的损失),不该由学生来买单。

其二,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和吸纳民众意见。大学学费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家长的教育投资与收获回报是否相称,普通民众最有发言权。“兼听则明”,兼听高校与百姓的意见,兼顾高校与百姓的利益,才能让大学学费调整更加公平合理。

其三,大学学费标准不得超过生均教育成本的25%。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大头”由政府和高校承担。25%是一条“政策红线”,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逾越。

其四,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等教育虽不是义务教育,但毕竟具有公益属性,况且,我国高校绝大多数是公办学校,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一句庄严的承诺,高校既然增收了那么多学费,就该多拿出一些来资助贫困学生。在某种意义上,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既是大学学费上涨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为学费上涨“正名分”的一种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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