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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不能侵犯消费者权益

2022-08-05 16:48:29?作者:包骞?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8月2日,中消协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了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等问题。记者探访中发现,餐厅使用预制菜的情况正在逐渐增多,但很多消费者对餐厅使用预制菜肴的这一变化毫不知情,认为自己消费的餐品是现做现炒。

现实中,很多时候,消费者以为自己吃的是新鲜热炒,但可能就是后厨把预制菜拿出来加热了一下。预制菜和现做菜在原料、工艺上有明显的不同,定价也有所不同。若未能进行明确告知,明显有失公平,有损市场公平环境和正常秩序,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受到侵害。

知情才能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自己消费的菜肴是否使用了预制菜,消费者应当拥有知情权,并据此作出符合需要的选择。对此,有必要尽快建立预制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避免行业乱象。同时应明确经营者的提示告知义务,提供预制菜时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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